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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县中小学“一校一品”创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1-06-23 常山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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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山县教育局文件

 

 

常教综〔201423

 

 

常山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县中小学“一校一品”创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打造一批学校品牌,培育一批特色学校,现将《全县中小学“一校一品”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校迅速行动起来,尽快部署开展创建活动。

请各校将本校创建活动方案及申报材料于2014420日前报县教育局教育科。

 

常山县教育局

2014228

 

 

常山县中小学“一校一品”创建工作

实施意见

 

自常教普〔201318号《关于中小学特色学校创建工作实施意见》文件下发以来,各学校陆续启动了特色学校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部分学校领导不重视、选题不准、亮点不“亮”、发展不够均衡等问题。为了更好地推进我县特色学校建设,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中小学“一校一品”创建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先进的教育思想和办学理念为先导,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全面启动,示范引导”的建设要求,围绕“建项目、创特色、树品牌”分步推进“一校一品”建设,并以此为突破口,影响和带动学校的整体发展,进一步丰富学校内涵,提升学校品位,创办人民满意的学校,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从“特色项目”、“学校特色”、“特色学校”三个阶段开展创建活动。通过一年建项目,两年创特色,三年树品牌的方式创建一批教育理念先进、管理模式科学、师生素质优良、学生个性健康、办学特色鲜明的特色学校。到2015年,努力使全县校校建有“特色项目”,半数学校创建成“特色学校”,并塑造2-3所在全市乃至全省有影响力的“品牌学校”。

三、保障措施

1.建立考评体系。县教育局将“一校一品”建设纳入校长绩效考核,采用项目管理的办法,每年6月对“特色项目”进行评估认定,建设成果连续两年被评为“示范学校”的可申报创建“特色学校”。

2.加强培训学习。通过组织专题培训、校长论坛等活动,促使校长努力成为“教育思想系统化、教育主张个性化、办学理念先进化”的教育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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