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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国土资源局文件
常土资〔2014〕43号
关于开展“擦亮窗口树形象”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事业单位:
为了不断提升国土系统基层所及服务窗口的服务形象和质量,根据《关于在全县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开展“擦亮窗口树形象”专项行动的通知》(常纠办发[2014]1号)要求,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现就我局开展“擦亮窗口树形象”专项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以自查自纠、建立工作标准、群众监督评议、上级明察暗访和加强基础建设为主要手段,内强素质,外塑形象,解决国土资源系统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国土资源工作的服务保障能力,为推进“实力工业、休闲城市、美丽乡村”发展战略,实现“奋力追赶、科学跨越”创造良好环境。
二、实施范围
全县6个基层国土资源中心所及县国土局行政许可科(国土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三亮”活动,树立服务新形象。根据常纠办发[2013]8号文件规定,认真落实基层国土资源中心所及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要求。一是亮服务环境。服务场所要布局合理,保持干净整洁、环境优美、秩序井然、保证相关措施性能良好,便民服务用品齐备,各类用具放置有序。二是亮个人身份。亮明工作人员身份和形象,即姓名、职务、负责工作和承诺事项。三是亮服务标准。结合标准化基层国土所建设及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创建,做到国土所各项制度上墙,通过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网络平台等形式,公开公示各国土资源中心所及服务窗口的服务事项、工作流程、服务标准、办结时限、监督电话等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实施窗口权力阳光工程,提升服务透明度。按照“站所全覆盖、事项全公开、过程全规范、结果全透明、监督全方位”的要求,深入推进国土“阳光工程”建设。一是全面清权。根据县政府加快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和网上政务大厅建设的统一部署,全面梳理行政权力目录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二是按图行权。对保留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按照规范运行和便民高效的原则,编制流程图,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环节,压缩办事期限,规范自由裁量权,防止权力在运行和服务中变形走样。三是公开晒权。实行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公开运行,依托行政服务中心、基层国土所等建立公开查阅制度,继续完善国土资源门户网站建设,对于办理流程和办理结果只要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都要通过常山县国土资源局网站主动向群众公开,并逐步与“常山阳光工程网“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