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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国土资源局文件
常土资〔2014〕43号
关于开展“服务基层、阳光国土”大行动的实施方案
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事业单位: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服务基层一线,密切干群关系,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县国土系统部署开展“服务基层、阳光国土”大行动(以下简称“大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大行动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深入基层、服务百姓”为主题,深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集中开展“阳光规划、阳光执法、阳光征地、阳光审批”专项行动,提高国土工作的整体效能和服务水平,树立公正透明、诚实守信、廉洁高效的阳光形象,促进全县国土资源管理事业的健康发展,从而进一步提升国土资源工作的服务保障能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二、主要内容
(一)以规划修编为重点,实现“阳光规划”。一是部署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优化拓展发展空间。在充分听取基层群众意见基础上,重点指导帮助乡镇(街道)政府做好“三个边界”划定工作,禁止占用“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水田”,及时公示公开,实现科学规划、透明规划。今年争取完成规划修编前期工作及规划修改,集中指标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二是建立健全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阳光运行机制。依托行政服务中心、基层国土所等建立公开查阅制度,继续完善国土资源门户网站建设,建立涵盖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工作制度和信息公开等内容的土地利用规划“阳光工程”建设栏目。三是定期开展信息公开机制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公布违法土地利用规划举报电话,健全受理反馈机制。
(二)以执法监察信息系统建设为载体,推进“阳光执法”。一是开展执法监察信息系统建设,提高执法工作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二是主动上门宣传政策措施,由局领导带队,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成立国土资源讲师团,提高村级干部国土资源管理水平,实实在在为群众答疑解惑。三是开展“无违建县、无违建乡镇”创建活动,落实土地共同监管与责任追究机制,巩固违法建筑整治成果,遏制“双违”现象。
(三)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目标,深化“阳光征地”。一是建立健全兼顾政府、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二是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和多元补偿安置机制,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三是深入开展征地拆迁阳光工程建设,建立征地拆迁监管系统,规范征地程序,强化实施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