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常教普〔2014〕35号
常山县教育局关于举行常山县2015届初中
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游泳测试工作的通知
各初中:
为推动游泳项目的普及工作,使学生基本掌握游泳技能,提高学生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和生存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2015届常山县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游泳测试工作将于今年暑期分批组织考试。现将本次游泳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游泳测试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对游泳测试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常山县游泳测试领导小组。由教育局分管副局长李岳飞任组长,县招生办主任陈淑贞任副组长,教育科科长张志夏及招生办相关人员为成员。
二、测试时间
根据学生的报名情况在8月份分批组织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测试对象
2015届常山县初中毕业生
四、测试地点
常山县星月湾游泳池(常山县城星月湾小区内)。
五、100米游泳测试方法
测试时须着游泳衣、裤,以不透明深色为宜,出发姿势一律为水中双手攀池壁,听到“各就位——鸣哨”的信号后开始游泳测试计时,受试者游泳姿势不限,但各自须在规定的泳道中划水进行,按游完全程所用时间计分。
六、评分标准
游泳考试满分为10分,考核标准按衢州市初中毕业生体育中考游泳项目评分标准执行。
七、考试有关规定
1.参加游泳测试的学生,必须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到指定的测试场所,由县教育局组织进行测试,测试的结果作为2015年体育中考必测项目成绩。
2.在测试过程中,出现借用器材或其它不符合游泳规则的情况时,本人测试随之结束,测试成绩为零分。
3.考生一经检录,如没有参加测试,则为弃权,本次测试为零分。
4.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最多可申请二次测试,并以其最好成绩为准。
5.凡有哮喘、肝炎、红眼病、传染性皮肤病等相关疾病的考生不得参加游泳测试,如需参加测试,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6.考生参加测试需购买游泳门票(在星月湾游泳培训中心培训的免门票)。
7.对试场进行封闭式的严格管理,与考试无关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