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青石镇关于建立监督检查工作制度的
实施方案
镇机关、各行政村: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和县纪委《关于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进一步加强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的通知》等会议、文件的精神,全面落实镇纪委执纪监督检查的本职职责,进一步促进镇机关干部对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推动全镇各项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不断完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建立我镇监督检查工作制度,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督查工作原则
(一)全方位、全过程督查的原则。按照县纪委要求,镇党委将对镇机关各办、所、中心、各行政村的工作进行督查,做到不漏项、不缺位;对所督查的事项实行全过程督查,确保件件落到实处。
(二)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高效率、快节奏地开展督查工作,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准确、客观、全面的反映工作落实情况,特别是存在的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原则。各办、所、中心分管领导、负责人及各行政村主职领导为各项工作事项的第一责任人,各责任人结合自身实际,将督查目标分解落实到具体承办人员。
二、督查范围
督查范围为镇机关各办、所、中心及各行政村。
三、督查内容
(一)监督检查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二)监督检查村级集体“三资”管理情况;
(三)监督检查全镇各项工作主要事项:
1、重点工作、项目推进情况(石博园项目、九景衢铁路、三改一拆和无违建创建、五水共治、美丽乡村风景线建设、独流入海、十里柚香街等);
2、干部队伍建设(“三严三实”活动、中层干部任用管理、镇机关干部日常工作纪律、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
(四)监督检查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
(五)领导交办的监督检查事项;
(六)镇机关各办、所、中心提交需要协助督查办理的事项;
(七)其他日常需要监督检查的项目、工作。
四、督查工作的方式、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