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文件
常山生态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常安办〔2015〕44号
常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常山生态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常山县2015年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强执法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常山县2015年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强执法百日行动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常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常山生态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9月1日
常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9月1日印发
常山县2015年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强执法百日行动方案
为吸取天津“8.12”特大火灾爆炸事故的深刻教训,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当前我县安全环保工作实际,特制定《常山县2015年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强执法百日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贯彻落实近期全国、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深化“六打六治”和全省“五水共治”环保执法百日大行动的工作要求,在十天安全生产突击检查行动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为期百天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强执法百日行动。集中力量,依法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非法违法行为,做到彻底关停一批、坚决打击一批、治理整顿一批、规范提高一批。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环境监管和执法长效机制,守牢安全环保底线,确保年内不发生重大环境安全生产事故和环保安全群体性事件,进一步夯实我县生态环境和生产安全基础。
二、工作步骤
2015年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强执法百日行动由全县统一部署、统一行动,共计100天,从2015年8月23日开始,到11月30日结束。行动中要坚持乡镇(街道)、开发区和部门联动,坚持属地为主与分级负责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执法相结合,部门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县安委办、县生态办负责督办,并及时通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有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分四个步骤安排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15年8月23日-9月6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有关部门要根据统一部署,对照目标责任书和各自职责、执法重点,制定周密细致、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具体方案出台后,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微博等信息载体,通知公告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公众,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
第二阶段:自查自改(2015年9月7日-9月21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结合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和我县今年以来生态环保被省市县曝光的典型案例,要覆盖企业生产经营的各环节、各方面,全面深入地排查安全管理体系、技术装备、工艺设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审批手续、环保设施、应急预案、应急演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针对前一阶段我县部署开展的十天安全突击检查行动中排查出的问题及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第三阶段:集中执法(2015年9月22日-11月20日)。各牵头部门要根据企业类别,组成联合执法工作小组,统一深入企业开展具体执法工作。工作进度情况统一实行周报制度,从9月22日至11月20日,填报《常山县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强执法百日行动情况周报表》、《常山县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强执法百日行动统计表》,并于每周五下午4时30分前报送一周本辖区本部门执法行动开展情况。集中执法阶段,要注意开展宣传,既要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又要对典型案例和严重违法行为进行跟踪曝光。
第四阶段:监督检查(2015年11月21日至11月30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有关部门要对本次百日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后分别报县安委办、县生态办。县安委办、县生态办将结合2015年度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对百日执法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其中,重点对行动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行动不积极、工作不认真,逾期未报报表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三、执法重点
(一)安全生产方面
1.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粉尘、燃气等易燃易爆领域:结合省、市部署开展的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全面普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油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以及烟花爆竹经营、民爆物品、涉燃爆粉尘企业等易燃易爆场所,严厉打击危化品企业违规进行倒灌、动火、受限空间作业,乱挖、乱钻破坏损害和违法占压油气输送管道,危险化学品罐区和化工市场安全距离不足、仓储与经营混杂,以及烟花爆竹企业“三库四防”不达标、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违反防雷安全技术标准和法规、违规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等问题。(牵头部门:县安监局,责任部门:县开发区、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气象局、县消防大队)
2.非煤矿山领域:以露天矿山、尾矿库为重点,严查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三同时”执行情况以及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和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重点打击无证或证照不全、不按设计要求生产、建设以及尾矿库违规排放等问题。(牵头部门:县安监局,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国土资源局)
3.道路(水上)交通领域:以“两客一危”、校车、工程车、农用拖拉机、客货运输船舶、采砂船、农民自用船等为重点,重点打击客车和校车非法改装、非法营运、船舶超航区航行等行为,整治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客运车辆特别是旅游包车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动态监控系统装置、不佩戴安全带、不执行夜间禁行和农村及山区道路限行规定,船舶在恶劣天气条件下违规航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安装使用紧急切断装置等问题。要结合危化品物流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加大对危化品运输车辆违停执法力度。(牵头部门:县交通运输局,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旅委、县教育局、县安监局、县农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环保局、县水利局)
4.消防领域:以大型商场市场、歌厅网吧、宾馆饭店、医院、学校、养老机构、车站码头、城乡结合部租赁用地建筑、在建工地临时生活区等为重点,严查单位消防审批、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消防设施维保单位职责落实以及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打击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行为,整治违规住人、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塑料作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等问题。(牵头部门:县消防大队,责任部门:县开发区、县教育局、县旅委、县文广新局、县住建局、县卫计局、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