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常安监〔2015〕34号
常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常山县工矿企业安全生产
强执法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监站,有关企业:
现将《常山县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强执法百日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县局联系。
常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8月27日
常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5年8月27日印发
常山县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强执法百日行动方案
为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瑞海仓库危化品特大爆炸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我市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县安委办、生态办的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强执法百日行动。
一、行动目标
进一步督促工矿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切实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企业的生产条件、安全管理、作业管理等开展全面深入执法检查,对于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要依法严厉采取各项行政措施和行政处罚,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全面提高的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执法检查范围与重点
(一)执法检查范围
全县工矿企业,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经营企业单位场所,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场所,非煤矿山,“三场所一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喷涂作业场所、涉氨制冷企业)。
(二)执法检查重点
1.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情况
(1)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设置配备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等安全管理情况。
(3)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
(4)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使用情况。
(5)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6)应急救援预案情况。
2.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情况
(1)生产、储存安全:①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②重大危险源与有关场所、设施、区域的安全距离;③作业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和通信、报警装置;④危险作业管理;⑤3年一次的安全评价;⑥剧毒化学品的数量、流向记录;⑦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专用仓库、专人管理、核查登记、安全设备设施等)。
(2)使用安全:①安全使用许可证;②安全使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经营安全:①经营许可证;②储存设施;③经营记录(包括采购、销售是否符合规定)。
(4)危险化学品登记:①证书;②应急救援预案;③应急救援机构人员;④应急救援器材设备;⑤应急救援演练(综合预案每年一次、专项预案半年一次)。
3.执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情况
(1)辨识与评估: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与等级确定情况。
(2)安全管理:①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②安全监测监控体系与控制措施;③个人和社会风险值情况;④对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维护、保养情况;⑤定期安全检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情况(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⑥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技能培训情况;⑦安全警示标志;⑧应急处置办法;⑨应急预案、救援器材、应急预案演练;⑩登记建档情况。
4.执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情况
(1)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有无合法证件。
(2)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是否超出许可范围经营、储存烟花爆竹。
(3)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是否采购、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
(4)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采购、销售流向登记制度,健全购销档案;是否使用全省统一的购销合同文本,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备案。
(5)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销售的烟花爆竹是否粘贴产品标签。
(6)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是否在批发(展示)场所摆放有药样品。
(7)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有无安全评价报告等。
(8)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仓库管理情况。
5.执行有关矿山法律法规情况
(1)依法立项审批、规范开采设计、严格审查验收等设计建设合法情况。
(2)矿山防(排)洪系统建设、水灾、防尘工作等安全管理到位情况。
(3)企业落实分台阶(分层)开采、矿山边坡稳定、爆破技术先进、采用机械装运等先进开采工艺情况。
(4)排土场设计、排土作业等矿山排土有序规范情况。
(5)外包队伍安全管理情况。
(6)尾矿库隐患治理情况。
(7)矿井通风系统情况。
(8)矿井提升系统运行管理情况。
(9)矿井应急救援预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