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市、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省粮食集团有限公司:
现将《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加大检查执法力度 严防发生农民“卖粮难”问题的紧急通知》(国粮电〔2015〕1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粮食收购政策。各地要密切关注晚稻市场行情,摸清当地农民余粮情况和售粮意愿,一旦监测到当地市场价格低于最低收购价格时,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按规定立即启动收购预案。要严格执行“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切实做到不停收、不限收、不拒收,确保不出现“卖粮难”。
二、努力扩大收储能力。要继续做好腾仓并库、危仓老库维修改造等工作,通过边收边调等措施,千方百计挖掘仓容潜力,满足农民售粮需求。
三、足额落实收购资金。要积极主动与当地农发行加强沟通协调,足额落实收购贷款,保证收购资金及时供应,守住不“打白条”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