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常安办〔2015〕50号
常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做好2016年度省市县挂牌督办工矿企业
重大隐患梳理上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省市挂牌工矿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根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令第16号)以及《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省级挂牌工矿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审核验收和梳理上报工作的函》(浙安委办便函〔2015〕32号)的要求,2016年我县将继续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现就做好工矿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