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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人民政府文件
常政发〔2017〕13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县长副县长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县人民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县长领导县人民政府的工作,副县长协助县长工作。现将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如下:
周向军 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审计、编制等方面工作。
分管财政局、审计局、编委办、咨询委。
姜良米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能源、国资、税务、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路建设、人民防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管、机关后勤、“三改一拆”、“四边三化”、综合考核、议案和提案办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府办、发改局、国资办、地税局、统计局、规划中心、住建局、交通运输局、铁办、综合执法局、人防办(民防局)、城东新区管委会(城投公司)、机关事务局、监管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常山分中心。
协助分管财政局、审计局。
联系督考办、国税局、衢常铁路有限公司。
张亮 负责文化、新闻出版社、广播电视、对内经济协作、对外联络(同乡联谊)。协助负责“五水共治”方面工作。
分管文广新局、广电总台(华数公司)、协作办。
联系新闻中心、工商联、文联。
揭政东 负责商务、旅游、市场监管、供销、服务业、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对台事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商务和粮食局、旅委、市场监管局、服务业办、供销联社、民宗局、外事办、侨办。
联系台办、总工会、团县委、妇联、各民主党派。
郑金仙 负责教育、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民政、慈善、防灾减灾、移民、地方志、档案等方面工作。
分管教育局、卫计局、民政局、电大常山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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