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科室、中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切实加强城郊结合部、城市住宅区和企业厂区违法建设管控力度,确保及时发现、制止、查处违法建设行为,根据《常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日常巡查处置方案》(常综执〔2019〕11号)文件的要求,特制定本通知。
一、重点管控区域
辖区内的城郊结合部、城市住宅区和企业厂区
二、重点管控任务
1、城郊结合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房行为;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超面积、超高建房行为。
2、城市住宅区: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采光井、设备平台、阳台、露台、顶层屋面、房屋中空等部位进行加建、改建、扩建的行为。
3、企业厂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厂房行为;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超面积、超高建设厂房行为;临时建设超过批准使用期限未予拆除的行为。
三、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