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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20〕40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2020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衢州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定》等文件精神,县司法局牵头编制了《2020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各承办单位要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当报县政府同意后调整。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8日
2020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