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衢州市 > 常山县 > 正文

关于印发《常山县水泥行业自备矿山石灰石税费核定办法》的通知

2021-06-23 常山县 收藏
朗读

  HCSD0120160002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1616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山县水泥行业自备矿山石灰石税费核定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常山县水泥行业自备矿山石灰石税费核定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123

   

  常山县水泥行业自备矿山石灰石税费核定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县政府“关于水泥生产企业石灰石矿自备矿山投资协议”等,助推我县水泥行业转型升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水泥行业生产经营、实行新一轮供矿且与县国土部门签订自备矿山投资协议的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石灰石使用数量是指水泥生产企业开采石灰石数量,扣除与辉埠镇政府确定的泰安公司石灰石置换数量后的净石灰石吨数。

  第四条 本办法吨石灰石税费标准。以商品熟料实现吨石灰石税费40元为基准,当年商品熟料不含税价高于255/吨时以吨石灰石税费40元为基准同比例核增吨石灰石税费考核基数,具体基数次年第一季度研究确定。

  第五条 用于计算吨石灰石税费包括:

  1.国税部门征收的各项税收以及代征的社会保障资金;

  2.地税部门征收的各项税收以及教育费附加收入、地方教育费附加收入、水利建设专项收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

  3.环境保护部门征收的排污费;

  4.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征收的采矿权出让金、矿产资源补偿费、土地复垦费;

  5.水利部门征收的水土保持补偿费;

  6.林业部门征收的森林植被恢复费;

  辉埠镇收取的辉埠镇矿区环境整治费用、集镇建设费等。

  以上税费均为当年缴纳(即11日至1231日),如属一次性征收的,均按协议出让的石灰石矿储量规模折算吨税费;税费征收中有吨石灰石征收标准的,吨税费直接采用该征收标准。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衢州市 > 常山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hangshanxian/20210623/326854.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