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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省集中对社保相关事项办理影响变化问答

2021-03-12 常见问题 收藏
朗读

一、参保登记、申报征缴篇

 

问题1: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停机切换期间,单位、职工和个体劳动者办理参保登记业务有影响吗?

答:停机切换期间,养老、失业、工伤和医保(生育)的参保登记业务均停止办理,社保信息查询、参保证明打印服务、部门间数据共享均暂停,全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仅预收申请资料和登记备案。

 

问题2:社保信息系统恢复运行后,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及非本市户籍无雇工个体工商户雇主办理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有何变化?

答:4月9日系统恢复运行后,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的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相关业务到户籍所在地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非本市户籍无雇工个体工商户雇主的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相关业务到单位税务关系所在地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市本级社保经办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从系统停机开始不再受理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的参保登记相关业务(原已在市本级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延缴的人员除外)。

 

问题3:社保信息系统恢复运行后,原有的五险统一申报模式是否有变化?

答:五险统一申报模式将取消。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办理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的参保登记;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办理医疗(生育)保险的参保登记,“五险统申”调整为“分类申报”。

 

问题4:社保信息系统恢复运行后,单位和职工养老、工伤、失业和医疗(生育)保险网上申报有何变化?

答:原五险统一申报的“宁波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将停用。

参保单位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选择“社保职工参保登记”事项办理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的参保登记;选择“医保职工参保登记”事项办理医疗(生育)保险的参保登记。

参保单位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的方式主要有用户名密码、电子营业执照和法人数字证书三种。使用过程中遇到困难的,可以拨打4008884636,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法人注册专席获得帮助。

 

问题5:社保信息系统恢复运行后,新系统支持批量导入功能吗?

答:参保单位通过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选择“社保职工参保登记”事项办理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参保登记时,支持Excel 2012以上版本的表格导入,可实现批量操作。

 

问题6:社保信息系统恢复运行后,灵活就业人员是否可在网上办理参保登记?

答: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浙江政务网和手机“浙里办”APP办理个人社保和医保的参保登记。如需咨询后办理的,可电话咨询户籍地社保、医保经办机构,或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的参保登记,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生育)保险的参保登记。

 

问题7:社保信息系统恢复运行后,就业部门认定符合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资格的人员办理社保参保登记时,需携带哪些资料?

答: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人员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个人社保参保登记时,除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外,还需携带经街道就业部门认定的《灵活就业登记人员社保补贴申领表》。

 

问题8:社保信息系统恢复运行后,原来的企业招用员工“一件事”和个人创业“一件事”办理是否受到影响?

答:上述两个“一件事”暂无法申请联办,何时恢复办理请关注各级社保服务窗口相关通知。

 

问题9:社保信息系统恢复运行后,用人单位如何办理单独工伤的停保业务?

答:实习学生实习期满和超龄人员到达最长参保时限后,用人单位应及时通过网报系统为参保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停保业务,新系统不再支持实习学生工伤保险和超龄人员工伤保险自动停保操作。

 

问题10:社保信息系统停机切换期间,参加工伤保险备案有影响吗?

答:停机切换期间,用人单位向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通过快递(只接受顺丰或者EMS)寄送资料进行工伤保险参保备案,工伤保险从资料寄出次日起生效。快递资料包括需要参加工伤保险备案的员工名单一份(人员增减表填写相关信息后标注“参加工伤保险备案”,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填写一份由单位盖章的承诺书,承诺单位将在社保网报系统恢复正常申报操作的第一时间,按规定为工伤备案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各险种的参保手续并完成缴费。

系统恢复运行后,新的社保网报系统不再支持参加工伤保险7×24小时无障碍申报,今后遇月度关账系统处理或系统故障的,均按上述办法进行工伤保险参保备案操作,备案资料寄送地址如下:

经办机构

收件地址

收件部门

电话

宁波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海曙区解放南路257号社保大厦

二楼综合受理窗口

83867594

海曙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海曙区老实巷70号5楼社保大厅

社保中心统征办1号窗口

55883175

江北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江北区育才路118号(北投大厦北五楼社保大厅)

综合受理1号窗口

87386909

鄞州区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鄞州区蕙江路567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D区

社保统一征缴办公室(2043办公室)

88225015

镇海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镇海区行政服务中心(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二楼

社保申报3号窗口

86276790

北仑区(开发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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