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表彰奖励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理工作
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在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县提前两年超额完成了省、市政府下达的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理任务。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渔政发〔2001〕1号〉和《温州市标准农田建设考核与奖励办法》(温政办〔2001〕144号)、《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理的若干规定》(苍政发〔2000〕369号)精神,县人民政府决定,对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理工作先进单位、协作单位、先进村、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具体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进一步开展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理工作,加强已建成的标准农田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标准农田能够长期发挥效益。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工作,切实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我县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促进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OO三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