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第十一期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的统一部署,我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决定于本月二十一日上午8:30—11:00,在苍南县灵溪第三高级中学(原县中校址)举办第十一期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全县各有关单位中已报名参加第十一期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的人员,都应参加这次执法资格考试。请各有关单位于本月十六日至十八日间,派专人到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采取闭卷考形式,参考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方能参加考试,届时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将派员前来指导和督考。在考试中发现或者在阅卷中判定确属抄袭、串通、代考等作弊行为,一律作不合格处理,并将记录在案,两年内暂停其参加考试资格。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成绩自公布之日起两年内有效,有效期内不申领行政执法资格证的,该考试成绩失效。
联系电话:64761998
联系人:陈锡文
二○○三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