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等九部门关于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关于全省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03〕72号)精神,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现将我县关于开展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单位要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的职责分工,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根据工作需要,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专项整治工作机构,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县政府已成立县建材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在专项整治中,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如下:
(一)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统一协调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并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质量问题突出的重点产品整治工作,负责组织检查督办工作,收集、整理、上报专项整治的信息。
(二)经贸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地条钢”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取缔生产“地条钢”企业,监督各执法部门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的情况;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市场综合管理,协调推进建材市场法制建设及健全建材市场准入制度等工作。
(三)公安部门主要负责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建材刑事案件和拒绝、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活动。
(四)监察部门主要负责对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行政行为尤其是执法行为的监察。
(五)建设部门主要负责查处建筑工地和装饰装修工程中,违法违规采购和租赁不合格钢管、扣件等问题,组织建筑工地的专项执法检查。
(六)工商部门主要负责查处市场经销假冒伪劣建材违法行为、广告违法行为、无证经营行为及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等,对违法情节严重的生产、经销企业吊销营业执照。
(七)环保部门主要负责查处违反环保法规,无证、超证排污和超标排污的违法行为,并吊销违法生产企业的排污许可证。
(八)电力部门主要负责对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的专门生产“地条钢”及其制品等假冒伪劣建材的企业停止供电。
二、突出重点,制定计划
各部门要根据省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的具体部署,结合苍南实际,制定治理整顿的工作计划。在整治工作中要突出“四重点”:
(一)整治的重点产品是以关系人身财产安全、建筑工程结构安全、环境保护的建筑用钢材、钢管、扣件、电线电缆、电器开关插座、涂料、铝合金门窗等产品,要把区域性生产“地条钢”及其制品、劣质电线、劣质电器开关插座、劣质涂料和劣质人造板等作为本次建材市场专项整治的重中之重。
(二)整治的重点区域是生产“地条钢”及其制品、无证、无照、劣质民用电器和低压电器的区域。各部门要结合苍南实际,确定本部门的重点整治乡镇。
(三)整治的重点市场是五金市场、装饰材料市场、钢材市场以及经销假冒伪劣的钢材、钢管、扣件、电线电缆、电器开关插座、涂料等建材市场。
(四)整治的重点工地是各乡镇的工业园区、安居工程、安置房工程、康居工程、规模较大的商品房工程。以及使用钢材、钢管、扣件、电线电缆、电器开关插座、涂料、铝合金门窗等建材质量监管力度相对薄弱的建设工地。
这次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11月15日前,各部门要摸清建材市场的基本情况,确定整治的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建筑工地。重点市场由工商部门负责统计;重点建筑工地由建设部门负责统计;地条钢生产企业由质监部门负责统计。同时,各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建材市场专项整治方案。
第二阶段(全面整治):11月至12月底,要精心组织,制定计划,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建材市场专项整治,组织各类专项执法行动。
第三阶段(检查总结):县建材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于11月、12月和2004年3月,分别对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一)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一是落实各执法部门执法责任制。尤其是对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建筑工地整治和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要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二是把责任追究作为落实责任制的关键。
(二)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要以行政执法工作促进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全面开展。各执法部门要严厉查处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建材产品的违法行为,查处建设工地和装饰装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取缔一批无证无照、不具备产品质量保证条件、使用淘汰工艺生产建材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和窝点;关、停、并、转一批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及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帮助一批具有合法资格但产品质量不稳定的企业,扶持一批优势骨干企业改进技术装备,扩大生产与经营规模。
针对苍南的实际情况,11月上旬,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对“地条钢”生产企业进行一次集中的打击取缔活动;11月中旬,由县规划建设局牵头对全县的建筑工地进行一次质量、安全大检查;11月下旬,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牵头对全县的建筑材料、五金制品等进行市场大检查。
(三)强化监管手段,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一是加大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抽查结果,加强对建材产品实施生产许可证、3C认证、执行装饰装修材料10项国家强制性标准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企业实行关、停、并、转;二是对有过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实行重点监控,建立严重违法企业信息档案;三是建立和完善建设建材和周转材料的使用监督管理制度,确保按标准施工。
(四)广泛发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专项整治。一是进一步落实举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生产、销售和建筑工地使用假冒伪劣建材违法行为;二是与名优建材产品生产企业联手打假,提高打假工作的有效性;三是充分发挥建材行业协会、装饰装修行业协会作用,促进行业自律,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五)加强宣传、营造声势。要制定周密的宣传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开展宣传工作,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对违法行为突出的大要案及各种干扰执法、地方保护主义等现象,要坚决予以曝光;二是公布建材产品质量抽查信息,引导消费;三是对整治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进行综合报道。
(六)建立信息报送制度。一是各单位要确定专人做好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向县建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重大信息和查获的大案要案(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于11月15日前上报);二是日常信息实行半月报制度(格式详见附表3),每月的15日、30日上报情况统计表及具体分析说明;三是及时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即11月16日前报送专项整治方案,11月20日前上报专项整治的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建筑工地摸底情况;12月底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2004年2月底,报送整治工作总结。
县建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林政权、曾春梅,联系电话:64220009,传真:64225431, 电子邮箱:jcd@cnzlw.com
附件:1、苍南县建材市场专项整治摸底情况汇总表
2、苍南县建材市场专项整治摸底情况统计表
3、苍南县建材市场专项整治情况半月统计表
二00三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1:
苍南县建材市场专项整治摸底情况汇总表
汇总单位: 年 月 日
内容 | 数量 | 合计 | 备注 |
重点市场 (个) | |||
重点建筑 工地(个) | |||
地条钢生产 企业(个) |
注:此表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向县建材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并负责统计填写。
附件2—1:
苍南县建材市场专项整治摸底情况统计表
上报单位: 时间: 年 月 日
内 容 | 单位名称 | 法人 代表 | 电话 | 地址 | 邮编 |
重 点 市 场 | |||||
注:1、此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统计填写
2、分别需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建材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
附件2—2:
苍南县建材市场专项整治摸底情况统计表
上报单位: 时间: 年 月 日
内 容 | 单位名称 | 法人 代表 | 电话 | 地址 | 邮编 |
重 点 建筑 工地 | |||||
注:1、此表由建设部门负责统计填写
2、重点建筑工地调查范围包括重点工程、高校园区、开发区、具有规模的住宅小区、城乡结合部和小城镇建设工地:
3、分别需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建材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
附件2—3:
苍南县建材市场专项整治摸底情况统计表
上报单位: 时间: 年 月 日
内 容 | 单位名称 | 法人 代表 | 电话 | 地址 | 邮编 |
地 条 钢 生产企业 | |||||
注:1、此表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统计填写
附件3:
苍南县建材市场专项整治情况半月统计表
上报单位: 时间: 年 月 日
内容 | 数量 | 合计 | |
出动 人次 (人) | 重点市场 | ||
重点建筑工地 | |||
地条钢生产企业 | |||
检查重点市场(个) | |||
检查企业建筑工地(个) | |||
检查地条钢生产企业(家) | |||
立案(起) | |||
查处万元以上案件(起) | |||
端掉窝点(个) | |||
涉案货值(万元) | |||
罚没款(万元) | |||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起) |
注:1、大要案、移送公安案件上报要有查处时间、查处单位、
被查处的单位或个人名称、主要案情、涉案货值、拟处理方式或结果。
2、遇到暴力抗法案件需在24小时内报县建材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附详细说明。
主题词:经济管理 建筑 市场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3年11月4日印发
苍南县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名单
组长: 吴农军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付主任
付组长: 李 达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钱克辉 县经贸局付局长
朱成堡 县规划建设局付局长
吴守伟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付局长
成 员: 刘荣满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付局长
陈学龙 县计划发展局付局长
周茂勤 县公安局付局长
金中棉 县环境保护局付局长
蔡呈串 县监察局付局长
董建国 县电力局付局长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刘荣满付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三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