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政办〔2005〕172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督促落实全县低保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全县低保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根据县政府领导意见,近期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地开展低保工作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重点检查贯彻执行《苍南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细则》情况:
1、低保对象是否准确,是否存在人情低保、亲情低保和面子低保等现象。
2、低保资金的发放和使用是否按规定按时拨付和发放。
3、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情况,对低保对象的管理是否根据家庭条件变化给予及时调整或注销。
4、低保的申领审核是否按规定程序来办理。
二、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专项检查采取各地自查与县检查组督查相结合的方式。10月中旬前,各乡镇要对照检查的主要内容进行自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好整改。10月下旬,县政府将组织县监察、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有关人员赴各乡镇进行督查。
三、检查的工作要求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精心组织,认真实施。要把检查与落实全县低保工作会议精神和县政府制定的各项低保政策措施结合起来,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把检查与总结工作、推广经验结合起来,以点带面,扎实推进,规范我县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要把检查与整改、解决问题结合起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认真进行整改。各乡镇的自查情况要于10月21日前报县民政局救灾救济科。
二OO五年九月十五日
主题词:民政 救济 督查 通知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9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