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政办〔2005〕176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县集体农用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集体农用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集体农用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4〕81号)精神,县政府决定成立苍南县集体农用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王宗泽
副组长:林维清(县府办)
夏作飞(县国土局)
成 员:陈传亮(县法制办)
方瑞瑞(县国土局)
项延钢(县财政局)
李敏水(县农业局)
吴正胜(县规划建设局)
陈文良(县林业局)
吴荣高(县水利局)
林维灶(县海洋与渔业局)
杨细相(县广播电视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局,方瑞瑞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乡镇政府要按照本通知精神,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并于10月10日前将领导小组名单报县府办及县国土局,县府办传真:64762261;县国土局传真:64702070。
二OO五年九月十九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土地 所有权 通知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9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