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政办〔2006〕99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苍南县延长山林承包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苍南县延长山林承包期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六年五月十七日
苍南县延长山林承包期工作实施方案
稳定林业生产责任制,做好山林延包工作,是维护林农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延长山林承包期工作的通知》(浙委办〔2006〕5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延长山林承包期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从有利于经济建设和生态建设,有利于森林资源保护利用,有利于农村社会稳定出发,保持林业生产责任制的长期稳定,逐步建立起规范有序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制度,促进林业快速发展,为全国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步骤
稳定林业生产责任制,做好延长山林承包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的农村工作。整个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建立组织,摸清家底阶段(5月30日前)
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已经成立了苍南县延长山林延包期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要抓紧成立相应的延长山林延包期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班子,布置、指导辖区内的山林延包工作。
为了能够顺利地开展该项工作,各乡镇要展开深入地调查研究,理清本地林业生产责任制的详细情况,查验原山林清册、合同完整情况等,了解掌握群众的想法与要求。具体内容包括:
1、以村为单位查清责任山、自留山、统管山的面积、责任山的承包期限等。
2、林业“三定”后,村民对责任山、自留山由村或组收回统管后的情况反映。
3、统管山、责任山、自留山林权流转情况。
4、责任山、自留山档案是否完整,四至是否清楚。
5、统管山、责任山、自留山经营现状调查等。
(二)组织培训,宣传发动阶段(5月20日至6月10日)
本次山林责任制稳定和延包工作时间紧,工作量大,任务重,必须极大地提高广大群众的参与度,发挥基层的力量。从5月下旬开始,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召开山林延包工作动员大会,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宣传工具,广泛开展宣传,采用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编印小册子等多种形式,宣讲政策,明确任务,让广大群众干部充分认识稳定林业生产责任制、延长山林承包期的重要意义,让广大村民了解、知晓山林延包工作的政策,使群众自觉地支持和参与延包工作,为圆满完成山林延包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同时,为提高山林延包工作业务人员的素质,正确高效地指导工作,县山林延包办公室将组织各乡镇有关业务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正确把握好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工作质量和效率。各乡镇要做好辖区内村级业务人员培训工作,使他们很好地掌握有关政策,掌握操作程序及有关注意事项等。
(三)以点带面 全面推开阶段(6月1日至9月30日)
林业生产责任制的情况比较复杂,各地差异较大,因此,要选择不同类型的乡镇或村进行试点,根据温委办〔2006〕21号文件要求,市政府确定苍南县五凤乡作为试点单位。其他乡镇可以视自身情况组织开展试点。试点工作至6月底结束,全县于7月初全面推开延包工作。
延包工作的具体做法:
1、核对清册。以村为单位,以林业“三定”时的山林登记清册为底册,确认无误后,按规定要求抄录到《山林延包责任山、自留山、统管山清册》上,一式四份。
2、确认山界。以组为单位组织农户到山场进行核对,认定界址无误后,在《山林清册》上,毗邻方盖章认可。如发生山林纠纷,要及时进行调处。
3、公布四至。各村对划定的责任山、自留山以及村统管山的范围四至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责任山的承包款及上缴方式和其他重大事项除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议定外,以公告的形式告知全体村民。
4、签订合同。依据清册和公示情况,签订《责任山承包合同》。承包合同必须认真填写,条款内容清楚,不得模棱两可。
5、核发《林权证》。《林权证》是确认山林权属的法律凭证,必须核发到农户和各经营主体手中,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扣留。林权证的发放以村为单位,向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核发全国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同时,将原《山林所有权证》收回。
各有关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制定出合乎民意、方法简明可行、符合本地实际、具有指导意义的操作细则,为全面推开打好坚实的基础。在全面推开过程中,要不断完善试点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对遇到的难点问题,要及时研究对策,认真解决,使山林延包工作做得更扎实、更细致、更完善,使群众更满意。
(四)立卷归档 以备存查(7月1日至10月10日)
由于林业生产责任制的长期性,决定了林业生产责任制档案资料的重要性,它不仅是农村工作的重要成果,更是直接关系到农户切身利益的宝贵资料。因此,各地对山林延包资料保存要高度重视,必须将山林延包明细清单、示意图、承包合同、协议、《林权证》发放情况、林业“三定”资料等以村为单位立卷归档,一式四份,分别由村委、乡(镇)、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档案局保存。
(五)考核验收,总结评比阶段(10月10日至10月30日)
各乡镇在基本完成延包工作后,于9月下旬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自查验收,查漏补缺,对于难点问题,要认真研究对策,尽快解决做到延包工作不留死角。
县延长山林承包期工作领导小组将于10月份组织人员对各乡镇延包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验收,对存在的遗留问题,要指导、帮助乡镇妥善解决,不留后患,并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提出有利于林业发展的建议。同时,要精心准备,迎接11月至12月份省、市的检查验收。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乡镇、村要稳定林业生产责任制,把做好延长承包期工作作为今年农村工作的一项主要工作来抓,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必须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共同努力,确保山林延包工作有计划、有步骤、保质保量地完成。
2、正确把握政策。这次山林延包工作是对原承包期限的延长,不是推倒重来。各地一定要正确把握好政策,及时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对少数群众因山林延包工作中产生的不满情绪要耐心做好解释和说服教育工作,讲清楚党的政策、法律和法规,以得到他们的正确理解。对在山林延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进行研究,并妥善加以解决。
3、坚持依法处理。对在山林延包工作期间教唆和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扰乱工作秩序的,要严肃批评教育,不听劝阻且妨碍工作的,要严肃处理;对趁机乱砍滥伐林木的当事人,要依法处理;对借机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因工作不负责、玩忽职守,造成群体性破坏森林事件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主题词:林业 山林 通知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5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