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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政办〔2006〕97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
粮农生产资料增支综合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做好粮农生产资料增支综合补贴发放工作,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对我省种粮农民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增支实行综合补贴的通知》(浙财企〔2006〕9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粮农综合直补的基本原则
(一)综合算账,突出重点。这次粮农的综合直补是中央在充分考虑农民种粮使用柴油全年预计增支因素基础上,又适当考虑了农民种粮使用化肥、农药、农膜等其他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变动及全年预计增支因素,综合测算和核定补贴,不按单项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变动算账。同时,突出重点,在农业生产资料品种上,充分考虑因成品油价格调整,造成的硬性增支。
(二)一次发放、直补粮农。中央财政根据年初预计农民生产资料全年价格变动情况,一次性将补贴资金全部拨付到地方,地方财政部门一次性将补贴发放到农户,期间不再随实际价格变动而变动。补贴资金全部用于补助种粮农民,直接拨付到农户,不增加中间环节。
二、粮农综合直补资金的核定原则
(一)县财政将中央下拨的补贴资金全额分配到乡镇,原则上不再额外负担补贴,但原先已有的种粮大户直补、“订单粮”价外补贴等政策保持不变。
(二)粮农综合直补资金分配实行“普惠制”,即不考虑各乡镇财力差异,按照我县2005年度晚稻播种面积和2006年早稻实际播种面积,将补贴金额折算成统一的亩均标准分配到各乡镇,分发到所有种粮农民手中。
三、粮农综合直补资金的落实
(一)兑付粮食综合直补资金,应向农民发放补贴通知。通知中应明确粮食综合直补资金的金额、标准等,让农民清楚国家对今年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预计增支给予了补贴。农民兑现补贴实行村级公示制度,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要张榜公示,并附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无异议后才可发放。
(二)做好稻谷播种面积的统计工作。各村居要把本村每个种粮农户的实际种植面积按照附表要求统一登记造册,抛荒面积不得计入,经村主任签字盖章后上报到乡镇。各乡镇对各村上报的数据进行核实、汇总后,在6月10日前,以EXCEL格式电子文档形式通过互联网上报到县农业局,收件人:liannon@163.com;同时将统计资料以书面形式清册、加盖公章,并行上报到县农业局。
(三)粮食综合直补资金要尽快落实到农民手中,原则上在6月底前兑付完毕。
(四)尽快建立统一的补贴发放管道,实行以“一卡通”(一折通)形式直接兑付农民补贴资金。县财政部门要尽量为每位农民在当地金融机构开办补贴银行储蓄“一卡通”(一折通)。没有实行“一卡通”(一折通)的地方,应尽快建立。
附件:2006年苍南县粮农生产资料增支综合补贴清册
二OO六年五月十五日
主题词:农业 资料 补贴 通知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5月16日印发
2006年苍南县粮食农生产资料增支综合补贴清册
乡(镇) 村(盖章) 单位:亩
姓名 | 详细地址 | 联系电话 | 承包面积 | 05年晚稻 种植面积 | 06年早稻 种植面积 |
村负责人: 填报人: 填报时间: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