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政办〔2006〕98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灵溪二高操场建设等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灵溪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组织协调,确保灵溪二高操场建设顺利进行并尽早投用,积极促成灵溪二高创省三级重点高中,经研究,决定成立灵溪二高操场建设等工作协调小组。现将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林维清
副组长:黄悌敏(灵溪镇政府)
林维斌(县教育局)
陈论良(灵溪二高)
成 员:陈先云(灵溪镇对务办事处)
张明涯(灵溪镇城建局)
陈先党(灵溪中心派出所)
张 华(县房管局)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论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灵溪二高操场建设具体工作。
二OO六年五月十七日
主题词:机构 协调小组 通知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5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