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苍南县 > 正文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苍南县地质灾害监测人员工作职责的通知

2021-05-30 苍南县 收藏
朗读

苍政办〔2007〕173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苍南县地质灾害监测人员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了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进一步明确地质灾害监测人员工作职责,及时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发展变化趋势,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将地质灾害监测人员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一、监测人员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平时每个月监测一次,汛期(4月15日-10月15日)每十天监测一次,台风、暴雨和连续降雨三天以上(含三天)期间及其以后三天内每天监测不少于两次,必要时保持24小时不间断监测,密切注视地质灾害的发展变化情况,并在《地质灾害监测迹象记录本》上做好详细记录。

  二、汛期期间,要注意收听、收看气象预报,观察天气变化情况,在台风、暴雨和连续降雨三天以上(含三天)期间,或者收到三级以上(含三级)地质灾害等级预报的信息时,要按要求做好有关防范工作。

  三、在监测巡查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报告,及时发出预警,组织群众疏散避灾。在危急情况下直接组织群众转移。

  二OO七年七月十九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职责  通知

   抄送:市国土局,温州矾矿,县委办,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

  办公室。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7月19日印发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苍南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angnanxian/20210530/139607.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