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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苍南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5-30 苍南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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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政办﹝2007﹞160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07年苍南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7年苍南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2007年苍南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苍政发〔2005〕20号)精神,按照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温州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针对我县农村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促进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的进一步好转,提高我县农村食品安全水平,增强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感。

  二、工作重点

  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小作坊、小商店、小餐(店)馆、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集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以及制售假劣食品和无证无照黑窝点为重点对象,以粮、油、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为重点品种,推进监管重心下移,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整治力度,力求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上取得成效。

  三、预期目标

  有效遏制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使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增强农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感。预期目标:创建市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3项,建设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和产品 5个;创建省级无公害水产品养殖基地6个,国家无公害水产品2个,建设生态型水产养殖标准塘2.7千亩,省级初级水产品质量信得过渔户(艘)80个;蔬菜、生猪质量抽查合格率分别达到92%和95%以上,大黄鱼等5大类初级水产品药物残留抽检合格率保持95%以上;原28类应取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取证率达100%,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取证率达50%以上;城乡结合部以外食品加工小作坊建档率100%,城乡结合部内B、C类企业综合整治转化率达100%,县城生猪定点屠宰率达85%,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率达70%以上,注水肉、病害肉、劣质肉上市现象基本杜绝;有效遏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减少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四、整治内容

  (一)加强农产品质量源头监管

  1、加强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农产品包装、标识和产品标志管理,指导和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生产主体建立生产档案和检验检测制度。加强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控,加强对农药、兽药残留以及“瘦肉精”、氯霉素等污染的监测和监督抽查。

  2、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使用农药、兽药、渔药等行为,规范化肥、农药、渔药、兽药的使用;严肃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渔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行为。

  3、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认定工作。发挥农产品生产基地的龙头作用,推广“公司+基地+标准化”等模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生产基地的建设,大力发展无公害食品(农产品),鼓励生产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深入开展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工作,大力推进初级水产品质量“千场无公害、万户信得过”活动。

  4、加强农产品质量动态检测。加大农产品质量抽检力度,产品扩大到蔬菜、水果、畜产品、茶叶、大米5大类25个品种,及时发布监测信息。继续加大对初级水产品及大黄鱼等5大类重点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抽检。开展农产品批发市场专项整治和重点产品、重点产区包装标识检查。

  (二)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

  1、开展小企业、小作坊治理。严格农村食品生产加工业许可证审查和发放工作,利用整合提升的“五种模式”和市场准入的“倒逼机制”,狠抓整治和准入。

  2、组织开展重点食品专项整治。深入组织开展“百千万工程”,突出果冻、液体乳、白酒、食品保鲜膜、奶制品塑料容器和饮用水塑料容器等6类重点产品,以及区域合格率低、市场准入进度慢、食品添加剂问题集中的食品及相关产品专项整治活动。

  3、加强巡查和抽查。加大监督检查和抽查的力度,抽查批次不少于监管企业数的1.5倍,坚决曝光不合格的产品,问题严重的要立即责令停止产销,依法吊销多次抽查不合格、不具备生产条件的生产企业的相关证照。全面提升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产品的质量控制能力,加强从业者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4、加强无证生产加工查处专项行动工作。严厉打击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严肃查处糖果制品、啤酒、葡萄酒、黄酒、茶叶(包括边销茶)、蜜饯、炒货食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等食品无证生产销售行为。继续以婴幼儿配方奶粉、白酒、葡萄酒等产品为重点,以小城市和农村乡镇为重点区域,深入开展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专项行动。

  (三)强化食品流通环节整治

  1、全面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加大对农村食品经营主体的监管力度,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违法行为。以农村城镇、集镇、乡村举办的食品交易会、庙会和旅游景区景点、车站、码头等为重点区域,以城乡结合部和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为重点场所,以多次被消费者投诉举报的食品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为重点品种,集中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经销病死禽畜肉制品及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强化食品标识和包装管理,严厉打击印制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违法行为。

  2、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督检查。加强对食品质量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全程监管,引导和监督农村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协议准入、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退市以及市场开办者质量管理责任等自律制度,完善流通环节可溯源制度,严把农村食品市场准入关。

  3、加大农村食品消费维权力度。大力推进12315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以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为主要内容的监管体系。通过扩大12315网络和“一会两站”的覆盖面,及时受理农村消费者的申诉举报,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群众食品消费的合法权益,发挥广大群众对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督作用。

  4、加强城乡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认真贯彻执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加大执法工作力度,推行资质等级认定,依法关闭不达标的屠宰加工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和病害肉的违法犯罪行为,保证猪肉产品质量,促进屠宰行业监管水平的提高。

  (四)强化餐饮环节整治

  1、开展农村餐饮业和学校食堂食品原料专项监督检查。加大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建筑工地、学校周边、旅游景区餐饮摊点的整治力度,重点查处采购和使用不合格和来源不明的食用油、不合格调味料、不合理使用添加剂以及利用有毒、有害、腐败变质、霉变、生虫等不洁原料或过期食品和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非食品原料等生产加工食品行为。以农村餐饮业和学校食堂为重点,组织开展食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审查发放,开展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2、推进农村餐饮业、学校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强农村餐饮业、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和小餐馆卫生监督管理,合理配置卫生监督资源,提高卫生监督效率,强化行业自律。按照温州市城郊结合部(农村)餐饮业卫生许可条件(试行),对农村新建、改建、扩建的餐饮企业发放卫生许可证,实施对学校食堂的量化分级管理。

  3、加强农村餐饮管理,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开展公共卫生管理进农村、进社区活动,积极推行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制度,重点监管农村集体聚餐和学校食堂,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和指导,预防和减少食物中毒。

  (五)强化农村保健食品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行为。

  以农村保健食品经营者为重点对象,以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类保健产品为重点品种,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检查和专项抽检,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和非法添加药物的违法行为,整治和规范农村保健食品市场秩序。深入开展保健食品虚假广告整治行动,完善对违法广告的公告和警示制度,严肃查处误导、坑害消费者尤其是农民群众的违法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06〕20号)要求,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政府负总责的意识,落实乡镇政府和监管部门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乡镇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县政府的目标考核范围,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按照“四个一律”(不符合食品安全条件的企业一律依法关闭;不合格食品一律销毁,不准出厂上市;查实的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违法行为一律严惩、曝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一律实行监管责任倒查)的要求,加大对农村食品各环节检查频次和覆盖面,加大大案要案的查办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在分段管理为主、品种管理为辅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下,建立部门联动和定期联系工作制度,形成齐抓共管机制,齐心协力搞好专项整治。要及时通报情况,交流经验,研究对策,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果。坚持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面向全民和“五进”(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千家社区、入万户家庭”宣传活动。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利用科技、卫生、文化下乡等活动,对农民进行食品安全常识和科普技术宣传。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社会食品安全法制意识和防范意识,努力营造人人关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督查,及时总结。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强化明察暗访工作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及时进行通报,抓好督促整改,确保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主题词:综合  食品  整治  通知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6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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