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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深化县域金融服务支持新农村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5-30 苍南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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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政办〔2007〕55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深化县域金融服务

支持新农村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县人行《深化县域金融服务支持新农村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七年四月十一日

深化县域金融服务 支持新农村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苍南县人民银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对我县“三农”的金融服务力度,全面加快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和苍南县人民政府决定,联合在苍南县开展深化县域金融服务,支持新农村建设试点活动。根据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关于深化县域金融服务支持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温银发〔2007〕51号)文件精神,结合苍南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1、统一规划。在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和苍南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本次金融服务改革试点作为一个整体,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为经济、金融协调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2、整合创新。发挥金融机构和经济主体在金融服务创新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运用科技力量与成果,积极推进金融服务产品创新,整合工作岗位、人力资源和各业务品种,提高金融服务的质量与效益。

  3、安全高效。安全和高效是深化金融服务试点的基本要求,是试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规范操作,落实风险控制和防范,建立严格的风险评估、排查和监控制度,促进各项金融服务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4、服务社会。要把促进经济发展作为试点的目标,按照有利于搞活经济、有利于方便群众、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的要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现实需要,拓展金融服务领域,改进金融服务手段,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通过市场主体的平等竞争,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更好地满足社会各界不断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

  二、组织领导

  (一)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府办、县委农办、法院、财政地税局、发改局、经贸局、农业局、房管局、国土局、劳动社保局、教育局、国税局、供销总社、城管办、广播电视台、信息办、人行、银监办、各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苍南县深化县域金融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协调全县深化金融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人行,具体负责试点过程中的协调、督促、考核等日常性工作。

  (二)县人行和有关县级金融机构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负责本部门金融服务措施的落实工作。各金融机构要顾全大局,切实加强深化金融服务的责任感与紧迫感,创造性地完成各项试点任务。

  三、试点内容

  (一)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信贷业务

  1、搭建银、政、企沟通平台。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成长型中小企业和重点企业的支持力度。抓好银企合作项目推进工作,促进商业银行加大对地方重点项目和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的支持力度。(1)各行社上报2家县域内于4月13日前有贷款授信意向的重点项目、企业名单。(2)县经贸局、国资营运公司等经济部门提供2007年我县有资金缺口的成长型中小企业、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经梳理及征询各行社意向后,报市人行协调市级商业银行落实。(3)4月中旬,在深化金融服务试点工作启动仪式上,银企、银政合作项目贷款授信签约。(4)6月份,由县人行协调,组织金乡或钱库工业园区中小企业与温州市商业银行苍南县支行及各意向银行举行融资恳谈会,实现商业银行贷款营销与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双向对接,引导全县信贷资金更多地投向中小企业。

  2、完善与丰富金融产品

  (1)试办集体土地性质的房产抵押贷款。该试点项目由县人行协调,在苍南县工行试点。4月份,完成试办集体土地性质的房产抵押贷款的前期准备工作:即对市场价值较高(市价30万元以上)的城郊结合部农村的集体房产,争取村委会支持,设计由村委会出具的集体土地性质的房产同意村级范围内转让的相关证明文书,县房管部门开通集体土地性质的房产抵押登记。5月份,以集体土地性质的房产抵押+房产所在地村民保证的方式,试办本项贷款。全年本项贷款发放1000万元以上。

  (2)开办农民脱贫致富创业贷款。由县联社试办。一是建立农户贷款风险担保基金。在农户信用档案建设的基础上,将对农户的贷款额度提高到3万元,帮助农民致富。县财政出资建立农户贷款风险担保基金。二是开办贫困农户公开监督贷款。对信用村中未经评议但有勤劳致富意愿和还款意愿贫困农户的经营性贷款需求,在1万元额度内进行逐户评议,并在全村范围内予以公示后,发放由全体村民进行监督免抵押保证的贷款,解决贫困农户创业过程中贷款融资无人担保难题。8月底前,选择2个个信用村进行试点,发放贷款10笔以上。三是开办专项扶贫资金贷款。积极联系县委农办,试行部分扶贫资金专户存入信用社作为专项扶贫贷款担保基金,以贴息贷款形式发放(贴息由符合条件的借款者向县委农办申报),支持符合给付扶贫资金条件的主体(由县委农办和承贷行共同确认)开展生产和经营活动,达到扶贫资金滚动使用目的,提高扶贫资金利用效率。2007年,在我县省级贫困乡——凤阳乡试点,争取8月末余额达到50万元。

  (3)完善推广农户新家园联保贷款。一是县联社在2006年农民新家园住房贷款试点基础上,对全县有规划、有批文的农民建房户贷款需求,以3至5户的联保方式,大力推行农户住房联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5年,逐年分期(分按年、按季、按月三种方式)还款,贷款额度不超过建房造价的70%,按个人住房贷款基准利率执行。截止3月末,全县已有18个村开办新家园农户住房按揭贷款,贷款农户1135户,贷款余额2095万元。计划2007年底,农户住房按揭贷款推广至30个村,覆盖农户2000户,贷款金额超5000万元。二是推广农民住房联保按揭贷款的成功经验,由县联社试办农户生产经营性联保贷款,解决农户大额贷款担保难问题。

  (4)扩大农户小额信用保证贷款。县联社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单户信用贷款金额由1万元提高至2万元,年末小额信用贷款余额突破1亿元,当年农户小额信用和保证贷款新增额不低于新增贷款总额的20%。县人行要积极向上级人行申请发行苍南县农村信用社金融债券以弥补县联社支农资金不足。

  (5)深化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试点。在2006年试点的基础上,扩大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试点范围,允许对小企业贷款支持力度较大、积极配合试点工作的所有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纳入到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试点。县财政要将2005、2006年度经审核批准的30%补偿基金落实到位。对被列入贷款风险补偿范围的小企业贷款申请,各金融机构要降低贷款准入门槛,对小企业贷款实行无需授信和免评级政策。

  (6)大力创新小企业贷款方式。一是工行和联社试办在注册资本金额度内优质中小企业联保贷款;二是县联社推行渔船抵押贷款;三是县交通局开办汽车营运证抵押登记,全县金融机构推行汽车营运证抵押贷款;四是县建行试办一次授信签约(期限分1和2年两个档次),额度与期限内随时可透支和还款的循环贷款。8月底前,中小企业联保贷款、汽车营运证抵押贷款、循环贷款试办成功。

  (7)推广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县财政要及时按比例补足已发放下岗失业小额担保贷款风险基金,并要根据小额担保贷款的发放进度和年度需求,建立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风险基金的补充机制。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推广到县农行。凡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人员均可提出申请,经劳动保障部门严格审核,按有关规定发放保证贷款。截止2月末,下岗失业小额担保贷款户数已达155户,贷款余额为305万元。争取2007年基本解决全县下岗失业人员、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和高校毕业生创业和再就业贷款融资需求。

  (8)大力推广生源地助学贷款。县各金融机构要大力配合浙江省就学地助学贷款政策,积极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帮助贫困家庭新生解决第一学年费用;简化贷款审批程序,全面实行保证贷款,适当延长贷款期限;增加助学贷款覆盖面,基本满足我县考取“二本”以上贫困家庭入学新生生源地助学贷款需求。

  (9)试办“三位一体”贷款,即供销社、信用社、农村经济合作社三位一体,利用供销社的市场信息、合作社的生产经营管理、信用社的资金优势,经信用社审查认定、合作社或供销社承贷、供销社或合作社担保、农户协议用贷,由合作社或供销社集中以收购农户生产的农产品款项统一还贷的生产经营贷款模式。解决单个农户市场信息闭塞、生产资金不足和融资难问题。2007年,争取在马站或桥墩镇选择一至两家村级合作社试点。

  3、引导民间信用健康发展。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民间融资管理的意见》文件精神,一是人行加强民间借贷监测和分析。在原有30户个人民间借贷监测的基础上,选择增加10家企业民间融资监测点,系统掌握和分析县域民间借贷变化状况,为引导民间信用行为和上级行决策提供参考。二是推动银行业扩大办理委托贷款规模。积极推行委托贷款业务,增加民间资金投资渠道,引导民间借贷资金走向正规。2007年,争取全县金融机构委托贷款累计达5000万元以上。三是创新农民贷款还款新方式。以适应和满足农村地区农户融资需求特点出发,选择部分乡镇,由县联社推行农户贷款“整贷零还”、“长贷分期还”等还款方式,满足农民不同期限的融资需求,替代农村地区民间非常活跃的“呈会”融资方式。至2007年9月末,信用社“整贷零还”、“长贷分期还”贷款余额达到500万元。

  (二)推进农村支付结算改革工作

  1、努力扩大银行本票的覆盖面,进一步拓宽银行本票业务使用范围。一是上半年未开办银行本票的农行4个机构网点增加开办2家,县联社增加开办灵溪、藻溪、赤溪农村信用社3家,9月份对较大的农村信用社分社开办1-2家。二是研究开通本票办理“绿色通道”,各行社制定办理本票内部快速传递流程,缩短办理时间,为办理本票提供便利条件。2007年各行社本票业务交易量比上年增加40%以上。

  2、争取当地政府支持,积极推进银行卡发展。

  (1)积极推动政府公务用卡。5月份,制定县辖银行卡业务推广实施方案,6月份召开一次政府采购、公务活动推行银行卡支付方式协调会,选择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招商办、灵溪镇政府等单位试点,取得经验后稳步推开。各行社要有针对性地选择单位试点,工行、建行各选择至少2个行政机关单位,农行、中行各选择至少1个行政机关、1个乡镇单位试点,农村信用社选择1-2个乡镇单位试点。

  (2)改善县辖用卡环境。6月份制定并下达苍南县银行业银行卡应用发展工作任务指标,督促各行、社加大ATM机和POS机具的布放力度,加强公共消费频繁的宾馆、酒店、超市等商家的银企合作,加大银行卡消费刷卡设施建设。8月份在灵溪、龙港选择15-20家银企合作商家,力争到2007年8月底新增40家以上消费刷卡点。其中:工行、农行各选定10家,中行、建行各选定6家,农信社选定8家,温商苍南行选定1家合作商家。

  (3)农村信用社试点发放农民贷记卡。在灵溪和马站选择2家有条件的分支机构发放农民贷记卡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开,解决农民购买农资临时性小额资金周转困难。发放对象为优秀村理事和信用基础好的农户,透支额度为5000元,至8月末发卡100张以上。

  (4)继续开展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宣传活动,上半年组织各行社开展刷卡活动,开展广场、企业现场办卡咨询等宣传,培养农民工用卡习惯,提高农民工用卡积极性。

  3、加强支付结算工具知识宣传,大力推广新的支付结算品种。上半年开展支付结算工具知识宣传。督促各行社指导个体户和个人灵活使用多种支付工具,鼓励个人支付使用个人转账支票。扩大“网上银行”客户群,促使个人大额款项同城跨行支付使用转账结算工具,减少现金流通。

  4、指导和鼓励我县具有规模优势的药品采购企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使用商业承兑汇票,规范赊销行为。各行社要制定推广商业承兑汇票具体实施方案。在4月底前建立商业承兑汇票“黑名单”制度,加大信用监督。帮助和指导药品采购企业和农业龙头企业在其正常购销范围内的赊销行为使用商业承兑汇票。各行社至少要选择一家开户企业试办商业承兑汇票业务。

  5、提高现代化支付系统的使用率,充分发挥现代化支付系统效率。

  (1)改革县辖传统结算方式。鼓励使用大额支付系统,加速资金汇划清算,通过小额支付系统,改变传统的实物、票据委托收款方式,对委托收款频繁、业务量大的电信、邮政、移动、联通、水电、住房公积金等单位,7月份召开一次单位和开户银行座谈会,引导和鼓励他们使用小额支付系统收款。实行开户银行责任制,争取在8-10月份上述委托收款单位基本上使用小额支付系统收款方式。

  (2)支持和鼓励农村信用社机构增加接入现代化支付系统网点。县联社要加大对乡镇农村信用社支付系统设施建设的投入,上半年实现我县农村信用社(除赤溪、藻溪外)全部加入现代化支付系统。

  (3)支持和鼓励农村信用社增加加入温州市同城票据交换系统,6月份全县农村信用社(原参加县域同城交换单位)网点全部以交换行身份加入该系统,同时撤销县辖同城票据交换,改革县辖实物票据交换方式,加速同城资金清算。

  (三)推进县域货币发行工作

1、改善县域货币流通状况

(1)建立《回笼券质量整改通知书》制度,加强金融机构回笼券的挑剔力度,今明两年使辖区流通中大面额人民币整洁度有明显的改观。人民银行要设置《回笼券退款情况登记表》,逐笔登记不合格回笼券数量,月终累计。对回笼券质量合格率达不到要求的金融机构发出《回笼券质量整改通知书》。对合格率达不到90%、80%、70%的,责成各机构于次月分别进行为期1周、2周、3周的回笼券质量整改;金融机构在整改期间原则上不得办理现金上介业务。

  (2)推行残损人民币回收、兑换首问负责制,确保群众手中的残损币及时回到银行。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必须设立兑换窗口,挂牌服务,无偿兑换残损人民币。当接到残损币兑换业务时,网点临柜人员应按标准给予办理;临柜人员无法确定兑换额度的,应由网点业务主管确定额度办理;网点业务主管仍无法确定兑换额度,可开具申请书要求人民银行确认兑换。人民银行可视鉴定确认难易程度,对金融机构办理兑换业务的临柜人员和营业网点主管提出调离岗位的建议。严肃查处推诿、拒绝办理残损人民币回收、兑换业务行为。

(3)加大20元以下小面额人民币原封新券的投放量,促进小面额残损人民币尽快回收。人民银行要加强小面额人民币流通调研,合理制定投放计划,逐月对金融机构投放小面额人民币原封新券;金融机构要将领取的小面额人民币原封新券按比例分发到各营业网点,满足群众的零星兑换要求。

(4)开展校园爱币教育,盘活硬币流通,解决市场硬币短缺状况,全年杜绝市场上使用实物找零现象。针对当前市场流通中硬币紧缺状况,4月上旬,人民银行组织金融机构开展硬币供应及流通状况调查,6月底前,各行社联系1至2家学校,开展爱护人民币教育和硬币盘活活动,鼓励学生将家中囤积的硬币回流到银行。也可以与大型商场联合到学校设点,进行硬币兑换,收集的硬币由大型商场使用。

2、深化农村反假货币工作

  (1)建立以乡镇、村居为主导,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的打击制贩假币活动的新格局。一是加强反假货币工作组织领导。将县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县广播电视台、县供电局三个单位列入反假货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将龙港、宜山、钱库、金乡、芦浦、望里、新安、括山、炎亭、巴曹等10个乡镇作为反假货币工作的重点乡镇;二是农村反假工作站实行属地管理制度。人民银行和联社将先期建立的农村反假货币工作站、反假货币可疑情况“五报告”制度交由当地政府进行日常管理,列入创建“平安苍南”和“综合治理”考核。当地乡镇政府,村、居行政单位要针对考核内容抓好反假信息的上报、沟通工作。人民银行指导、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人员培训、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工作。5月份完成实施方案,7月份前完成反假货币重点乡镇交接工作;三是由县财政给予专项资金支持,人民银行策划宣传内容,在龙金大道主要路口设置大型反假货币宣传广告牌,烘托反假氛围,震慑假币犯罪;四是县印刷业专项整治工作将预防印制假币案件作为重要关注点之一,将县人行列为县印刷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享相关信息。

  (2)继续推进县域反假货币协理员制度,增加吸收县邮政储蓄机构网点业务人员加入县域反假货币协理员队伍。县邮政局在4月上旬上报10名反假货币协理员名单。全县各乡镇都要有1名反假货币协理员。

  (3)增设货币真伪初步鉴定机构。4月份,由县联社推荐2至3家网点,该网点鉴定人员经人民银行培训合格后,作为真假人民币初步鉴定机构,开展货币真伪鉴定业务。试办成熟后全面推开,尽快缓解农村鉴定货币真伪难的现状。

  (4)强化金融机构反假货币工作培训考核力度。4月中旬成立苍南县反假货币工作质量考评领导小组,全年分上、下半年各1次,按照《温州市金融机构反假货币工作质量评价办法》对辖内金融机构反假货币工作质量进行考评。7月份对金融机构临柜人员反假货币业务知识进行培训、考试和颁发《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

  (5)抓好反假货币宣传教育工作。5月份县人行要与县整规办联合组织开展反假货币宣传整治活动。要布置金融机构业务人员深入开户单位对财务人员进行爱护人民币知识教育培训。要加强浙闽边界反假信息交流和合作,深入研究探讨反假货币工作规律和新的途径。

  (四)积极推行国库“一户通”电子缴税管理

  1、试行模式。试运行阶段采取批量扣款实行“一户通”模式,实时扣款实行原农行网络运行方式,两种模式同时运行。待2008年TF2006版投入使用,两种模式合一。

  2、增加龙港镇镇级金库加入“一户通”系统,积极争取省地税、省清算中心给予支持,县农行实时扣款系统改为县、镇两级金库运行,以保证实时扣税的过渡期需求。

  3、确定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为试点单位,全面开展试点工作。时间安排:3月底4月上旬各行、社、税、库要做好试运行前期准备工作,按照“一户通”系统运行的工作要求,做好向上级部门申请有关卡号、软件、接口调试及纳税委托关系建立等工作。库、行、社、税加强协调,明确工作责任和要求、试点实施时间及有关技术配合等工作。4月中旬在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选择灵溪、龙港10-20户企业及个体户作为试点单位进行试运行,5月份在农村信用社系统全面推开,6月份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推广运行。

  (五)创新保险产品,扩大县域保险覆盖面

  1、加强保险宣传,提高全民保险防灾意识。各保险公司6月份以前,要组织深入农村开展一次保险防灾知识和农村保险产品宣传,提高广大农村居民保险参与意识。

  2、大力发展农村保险代理业务。县各国有银行县级支行要深化与保险合作程度。大力推进农村信用社代理全县农业、农村、农户保险业务。2007年推行信用社代理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渔工责任保险。

  3、推行乡村保险联络服务专员制度,建立村民保险档案。中国人寿保险苍南支公司要在全县主要乡镇、村居推行“村保险联络服务专员”制度,普及保险业务知识,建立“村民保险”档案。2007年,完成100个行政村村民保险档案建档工作。

  4、积极申办农业保险。县政府向省政府申请争取将苍南列入农业保险试点县。2007年县人保公司要与县联社合作,选择1-2个农业产品开展农业保险试点。

  5、推行综合性保险产品。推行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医疗保险、房屋及附属设备保险、室内财产保险、现金首饰盗抢险于一体的综合性险种。中华联合保险公司苍南支公司全年推行5000份以上。

  6、推行面向广大农村的系列保险产品。苍南县各保险公司要面向农村,积极开拓农村保险市场,提供优质保险服务,积极推行农村系列保险品种。(1)推广农村个人建房综合保险,满足农村个人建房风险保障需求。(2)推广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专门配套于从事高危行业借款人小额贷款业务,以借款人为保险对象,以贷款金融机构为事故保险金的第一受益人。(3)发展渔工责任保险,推广计划生育手术安心保险、乡村干部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意外伤害综合保险、青壮年劳动力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已有子女的农村家庭夫妻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等。(4)大力推行渔船保险业务。港航局、航管所、边防所等要积极协助县各保险公司,在巴艚、炎亭、大渔、霞关等主要渔区,大力宣传海洋防灾避险知识,增强渔区群众保险意识,积极推行渔船保险业务。2007年农村系列保险产品保费收入500万元以上。

  (六)创新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1、建立农户信用档案,推行农户信用卡。本着信用建设先行观念,县联社要通过自主开发农户信用档案系统的软件建设,提高农户信用建设工作的科技支持度和实用性,全面建立苍南县农户信用档案,强化农户信用意识,满足县域农户信用建设可持续性需求。9月份,完成100个村试点和全面推广准备工作。10月份开始全县范围推广,切实增强我县广大农村社会信用意识,营造良好信用环境,为创建信用社区、全面深入推行小额信用贷款、贫困农户助学贷款、下岗失业小额担保贷款、脱贫致富创业贷款、扶贫贷款等弱势群体信贷扶持提供基础信用支持。

  2、加快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县级各商业银行积极广泛征集中小企业信息,针对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以上,主营业务规模500万元以上,有固定营业场地,已开户中小企业,建立和完善其生产经营和融资信息等信用信息数据库,提升中小企业的社会公众形象。7月份县人行与县经贸局联合开展一次促进小企业征信活动。借助企业征信系统,帮助商业银行从中筛选出未与银行发生信贷关系的优质企业,予以信贷支持,解决县域中小企业与银行间信息不对称和贷款融资难现状,促进苍南县中小企业快速发展。

  3、促进信用苍南建设。县政府加强对信用建设的引导,对守信企业、信用乡、镇、村、农户等单位,予以奖励,对不良信用单位进行信贷等方面制裁。大力支持金融机构信用创建工作,把支持构建反假货币网络、全县农户信用档案建设、村民保险档案建设纳入乡镇干部政绩考核。建立苍南县银行业不良贷款户、逾期贷款起诉情况季度通报制度,对不良信用贷款户实行联合制裁。各行社要及时将贷款起诉案件录入企业征信系统。县房管部门开通房产抵押登记上网查询通道,改善我县抵押贷款办理环境。法院要加大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处置和执行力度,缩短逃废金融债务案件处置时间,争取提高执行率。

  四、时间安排

  1、3月,开展试点情况调研,制定农村金融服务改革试点方案,正式启动试点工作。

  2、4月,召开苍南县深化县域金融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论证试点方案,对县级金融机构提出工作要求;举办试点启动仪式,推动试点工作的开展。

  3、4-6月,各项深化试点工作相继铺开。

  4、7月,对上半年试点进行检查指导,完善试点工作。

  5、10月,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

  主题词:经济管理  金融  方案  通知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4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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