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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政办〔2007〕11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
评选苍南县2006年度优秀企业家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6年,我县广大企业经营管理者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在推进苍南跨越式发展过程中作出了积极贡献。为了表彰先进,充分发挥优秀企业家的示范、带头作用,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评选2006年度优秀企业家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本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企业的现职董事长、总经理。
二、评选条件
1、在企业任董事长、总经理三年以上,遵纪守法,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科学管理,制定有效的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及实施战略规划的具体措施;深化改革,在企业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3、具备较高素质,形象良好。大胆创新,作风民主,班子团结,在班子中有较高威信;以人为本,建立有特色的企业文化和激励机制,尊重员工权益,重视员工培训,不断提高员工文化素质和技能水平;企业生产现场和经营场所井然有序;能充分发挥团队作用,使大多数员工有归属感,实用型骨干人才留得住、用得上。
4、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分清决策层和执行层的责权利关系,形成权力有效制衡机制,运作规范;企业基础管理工作扎实,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环境、安全卫生管理体系,专业管理水平和综合管理素质高,重视过程管理,在企业现代化管理创新中成绩突出;重视企业党建和工青妇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工作开展有特色。
5、企业经营业绩显著,发展势头好。主业突出,主导产品符合省、市产品导向目录要求,并在同行业中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发挥品牌效应和辐射作用,积极实施多元化经营。经济效益显著,2006年工业企业销售收入3500万元以上(含3500万元,下同),税费总额200万元以上;商贸企业销售额7000万元以上,税费总额100万元。
6、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社会责任感。具有敬业、勤业精神,依法诚信经营,没有发生失信行为;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重视社会效益,热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在纳税、安置就业、资助教育、扶贫济困、救灾、平安企业创建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2006年没有发生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没有发生拖欠职工工资的行为;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和三人重伤、死亡1人以上的人身安全事故;没有违反计划生育规定;重视环境保护,积极搞好企业“三废”治理。
三、评选名额
全县评选2006年度优秀企业家40名(其中商贸企业10名)(见附件一)。
四、评选方法
1、各有关乡镇、部门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出具意见、盖章单位要对其数据来源真实可靠性负责),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推荐,按有关要求认真填报《苍南县优秀企业家推荐表》(见附件二),工业企业由各乡镇推荐,于2007年1月30日前报县经济贸易局(联系电话:64762648,传真64760130),商贸企业由县经贸局直接推荐,经初审后报县政府审定。
2、被评为苍南县2006年度优秀企业家的,县人民政府授予荣誉称号,给予通报表彰。
附件:1、苍南县2006年度优秀企业家推荐名额分配表
2、苍南县优秀企业家推荐表
二OO七年元月十八日
主题词:综合 企业 评选 通知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月18日印发
附件一
苍南县2006年度优秀企业家(工业)
推荐名额分配表
乡 镇 | 推荐名额 |
灵溪镇 | 8 |
龙港镇 | 12 |
金乡镇 | 6 |
钱库镇 | 2 |
宜山镇 | 1 |
炎亭镇 | 1 |
合 计 | 30 |
附件二
苍南县优秀企业家推荐表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民族 | ||||||||||||||||||||||||||||||||||
政治面貌 | 文化程度 | 专业技术职称 | |||||||||||||||||||||||||||||||||||
现任职务 | 任职时间 | 从事专业 | |||||||||||||||||||||||||||||||||||
所在单位名称 | 企业性质 | ||||||||||||||||||||||||||||||||||||
通讯地址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手机 | | |||||||||||||||||||||||||||||||||||
企业人数 | 企业人才数 | 高层次人才数 | 技工人才数 | ||||||||||||||||||||||||||||||||||
企业注册资本 |
| 2005年总产值 | 上缴税收 | ||||||||||||||||||||||||||||||||||
获得专利 | 技改投入 | 科技贡献率 | 员工参保率 | ||||||||||||||||||||||||||||||||||
个 人 简 历 | |||||||||||||||||||||||||||||||||||||
获 奖 情 况 | |||||||||||||||||||||||||||||||||||||
主 要 工 作 业 绩 | (可另附页) | ||||||||||||||||||||||||||||||||||||
所在企业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 所在乡镇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 ||||||||||||||||||||||||||||||||||||
县经济贸易局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 县政府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 ||||||||||||||||||||||||||||||||||||
注:1、企业人才包括:①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②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③产值5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经营管理者;④无学历、职称但年薪10万元以上人员;⑤拥有技术发明专利的人员;⑥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技能人员。
2、此表连同其它申报资料装订成册后一式三份,一并报送县经济贸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