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政办〔2007〕266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举办
第十六期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规范依法行政工作,根据省政府法制办的统一部署,我办决定举办全县第十六期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试对象
各行政执法单位正式在岗在编工作人员(公务员或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未经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的,参加培训并考试;近两年已经培训,但考试成绩不合格或缺考的直接参加补考。
二、培训、考试内容
省政府法制办编写的新版《行政执法教程》为培训统一教材,结合《浙江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大纲与试题集》进行培训。
三、培训考试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为2007年12月17日—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培训地点在苍南县行政中心二楼会议室(行政中心大楼后面);考试将在12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闭卷形式,由省法制办统一命题、阅卷。题型有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改错题、简述题和案例分析题等。
五、培训考试费用
参加培训、考试的学员,每人交培训费、资料费、考务费155元;补考学员交补考费50元。学员食宿不作统一安排。
六、组织工作要求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请抓紧做好培训和考试的准备工作,12月10日—11日到县政府法制办(行政中心808室)报名、缴费。
联系人:蒋明星
联系电话:68881807
附件:苍南县第十六期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报名表
二○○七年十二月三日
主题词:教育 培训 通知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2月3日印发
附件
苍南县第十六期综合法律知识考试报名表
单位名称(盖章) | ||||||
参加培训考试人员 | 参加补考人员 | |||||
姓 名 | 执法岗位 | 姓 别 | 姓 名 | 执法岗位 | 姓 别 | |
注:参加补考的人员请注明上次培训的时间或缺考的原因 | ||||||
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