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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2009年度苍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健康体检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5-30 苍南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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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政办〔2007〕269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08-2009年度苍南县新型

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健康体检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8-2009年度苍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健康体检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OO七年十二月三日


2008-2009年度苍南县新型

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健康体检工作方案

  根据《苍南县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为了加强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体检工作的规范管理,充分体现合作医疗制度的优越性,扩大受益面,使参合对象对自己身体状况有所了解,以便能够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所患疾病,无病保健康,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制订本方案。

  一、体检对象

  2008年度参加苍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对象。

  二、体检项目

  体检项目为物理体检(内、外科)、三大常规(血、尿、粪便)、B超(肝、胆)、胸透和心电图等五项(其中胸透可由各体检单位根据体检对象的实际情况酌情确定,或可采取其他项目代替,如血糖、血脂、肝功能等,由参合农民选择)。

  对7岁以下儿童的体检,按照儿童系统管理的要求给予生长发育监测;对中小学校在校学生的体检,按照学生预防性健康检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

  农民健康体检从2008年3月份开始,以发放健康体检券的形式通知参合对象接受二年一次的免费健康体检。

  四、组织实施

  各乡镇政府负责本乡镇体检工作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要科学制订体检工作方案。县合医办负责全县农民健康体检工作方案的制订和体检定点单位的确定及监督检查工作,各中心卫生院负责辖区内乡镇农民健康体检工作方案的制订和组织开展健康体检工作,体检定点单位负责具体体检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各乡镇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体检工作的领导,要成立体检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要利用各种宣传形式,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做好全面宣传发动工作,广泛宣传健康体检的目的,提高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健康风险意识,努力使所有参合农民主动参加二年一次的免费健康体检。

  2、精心组织,确保质量。各乡镇要高度重视这次体检工作,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乡镇政府领到的“健康体检券”由专人负责,并积极组织村两委(社区或居民区)人员落实发放工作,明确责任,确保健康体检券发放落实到每位参合农民手中,严禁擅自截留或挪用。农民在约定期限内凭“健康体检券”到本乡镇体检单位参加健康体检,一人一券。各中心卫生院和体检单位要主动与乡镇政府联系,科学组织参合农民进行体检,对辖区内的体检单位进行统筹安排,落实好体检人员、体检场所、体检设备,制定好便于操作的体检流程,或者采取固定体检与流动体检相结合的方式,因地制宜地开展体检工作。各体检定点单位既要保证体检工作的正常开展,又要维持好正常的医疗秩序。要选派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医务人员参加体检(B超、胸透和心电图的体检医生必须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确保体检质量。

  3、及时统计、按时上报。体检结果和数据的统计是整个体检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又是体检成效的具体反映。各体检定点医院要做好体检台账登记工作,如实记录健康体检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和详细地址等,要做到收回的体检券与登记人数、健康档案相符合,要认真做好体检结果的筛查工作和体检回执单发放工作,如发现有异常的,体检单位须在体检后一个月内,将由主检医师审核的体检结果反馈给已检对象,对重点患病人群要实施动态管理和追踪服务,定期开展疾病监测、用药指导等后续服务,并要及时做好体检结果的统计上报工作,将农民健康体检工作报表于每季度结束前七天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上报县合医办。

   4、统一行动,严肃纪律。各中心卫生院要将农民健康体检与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的健康档案建立工作结合起来,一并落实,在体检的同时,建立和完善农民健康档案。各体检单位不得擅自变更体检项目或增加体检项目,实行搭车收费。

  六、体检资金管理

  县合医办要做好健康体检资金的管理工作,参合对象的健康体检经费由县财政提供专项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20元。各体检定点单位收回的“健康体检券”、体检登记本和健康档案由县合医办进行审核,经核对无误后,向体检定点单位发放体检补助经费,并向县财政局结报。

  主题词:卫生  合作医疗  健康体检  方案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

  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2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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