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政办〔2008〕186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和完善县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有效地获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苍南县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实施办法》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统一现场书面申请
目前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方式,大多是采取信函、传真和网络申请。这对申请人来说比较方便,但由于很多申请人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概念及有关规定不清楚,导致形成大量的无效申请;同时,目前承办单位对申请人的身份难以确认,不利于申请件的妥善办理。因此,目前政府系统各有关受理机构可暂不受理信函、传真和网络申请,统一实行现场书面受理。对申请人仍通过信函、传真和网络申请的,受理机构应告知新的申请方式。
二、实行单位直接受理和受理点集中受理双轨制
(一)申请人可以到相关部门(单位)的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直接提出申请。相关受理机构对申请人的有效申请必须及时受理,按时办结;对无效申请要耐心说明情况。
(二)申请人也可以到指定的依申请公开集中受理点,即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三)受理点工作人员可告知申请人提供申请表电子文本;如申请人操作有困难的,应帮助其录入电脑形成电子文本。
(四)受理点受理申请件后,应进行预审查,对申请件进行登记和编号,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
(五)集中受理点将受理的申请件,在2个工作日内转交相关部门(单位)的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
(六)有关部门(单位)收到集中受理点转来的申请件后,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如期向申请人做出答复,同时抄送集中受理点。
三、其他事项
(一)对同意公开申请人申请的,必须在同意公开政府信息的《决定书》上注明: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得超范围使用,不得擅自扩大知情面,也不得改变所申请的用途。
(二)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审核、审签的领导要慎重、妥善处理每件申请件,防止因处理不当而出现的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问题。同时要及时处理每件申请件,确保申请件从受理到答复全过程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申请件由各部门(单位)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直接受理的,申请当日为受理日期;申请件由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受理的,申请受理的第2个工作日为受理日期。
各乡镇政府要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参照县政府的做法,至少确定一个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集中受理点,并制定相应的制度,确保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依法规范运行。
附件:苍南县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
二○○八年九月五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信息公开△ 通知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9月5日印发
附件
苍南县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 公民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
通信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
法人/其他组织 | 名 称 | 组织机构代码 | ||||||||||
营业执照信息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联系人姓名 | |||||||||||
联系人电话 | ||||||||||||
联系人电子邮箱 | ||||||||||||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 ||||||||||||
申请时间 | ||||||||||||
所需信息情况 |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 |||||||||||
所需信息的用途描述 | ||||||||||||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 申请。请提供相关证明 □ 不 |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多选) □ 纸面 □ 电子邮件 |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多选) □ 电子邮件 □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 ||||||||||
□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 ||||||||||||
说明:
1.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对没有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有误的信息恕不回复。
2.申请表内容应真实有效,同时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申请人根据本市有关规定属于低收入者的,如需免除费用,须在本表中提出,并同时提供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