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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政办〔2008〕181号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苍南县龙金大道
创建省级文明公路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苍南县龙金大道创建省级文明公路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予认真落实。
二OO八年九月三日
苍南县龙金大道创建省级文明公路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交通厅创建文明公路的工作要求,全面改善和提高苍南县龙金大道的通行能力和交通环境,为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提供更安全、更便捷、更优质的公路运输条件,根据《浙江省文明公路创建活动实施办法》及省、市创建文明公路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和特点,现就苍南县龙金大道创建省级文明公路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提升公路综合服务功能,优化公路沿线交通环境,把苍南县龙金大道建设成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运输通道、展现社会文明的交通走廊、引领公路发展的示范品牌,促进地方经济的全面协调发展,构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目标任务
依照《浙江省文明公路标准》和“畅、洁、绿、美、安、优”的要求,全面提高苍南县龙金大道通行环境;并通过创建活动促进交通、公路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促进以优质服务、优良路况、优美环境为主要标志的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形成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良好行业风尚。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苍南县龙金大道文明公路创建工程顺利进行,县政府成立苍南县龙金大道文明公路创建工程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林晓峰担任组长,县府办党组成员、监察室主任杨雷、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范叔略、县交通局局长方小清三人担任副组长,组成人员为县交通局(华松国)、县公安局(周茂勤)、县国土资源局(洪顺轩)、县规划建设局(陈仕诚)、县工商局(江旺维)、县水利局(杨修棠)、县农业局(何国祥)、县林业局(李长光)、县环保局(陈克然)、县电视台(高友杰)、县供电局(林厚飞)、县公路管理段(李敏锋)、龙港镇(朱诗良)、宜山镇(林小舟)、新安乡(林敬伟)、括山乡(董文聪)、钱库镇(吕正旭)、金乡镇(陈国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易景勇任办公室主任。
四、创建要求
(一)辖区段创建基本要求:
1、清理沿线违法设施。拆除公路两侧违法建筑、破旧设施和非交通标志;拆除公路两侧边沟外缘向外20米内的所有突显建筑物;清除流动摊点和非公路建设市场材料等杂物。
2、控制搭建和搬迁马路市场。加强建筑红线和搭建道口的控制与管理,无擅自搭建、无马路市场、无新的违法建筑物;搞好特殊地段防护拦安装和叉口归并埋设。
3、特殊场所砌筑隔离带。公路两侧有碍观瞻的建筑物用围墙或其它方式隔离或遮挡。
4、加强交通秩序管理。清除有碍交通安全的堆积、遮挡物等;规范道路运输秩序;继续巩固公路无“三乱”成果。
(二)集镇段创建基本要求:
1、道路两侧场地整治。沿路两侧场地达到“三化一畅”(隔离带绿化、边沟砌筑化、场地硬化且排水畅通);各类杆线尽可能入地,不能入地的应后移并保持统一、美观。
2、环境卫生整治。消除道路两侧目光所及范围内建筑、工业、生活等垃圾,并建立正常环卫保洁制度;沿街单位、店面要落实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
3、马路市场和流动摊点整治。取缔马路市场;根治随意摆摊设点;禁止出店占道经营。
4、店招店牌整治。拆(清)除陈旧、废弃或店名不一致的杂乱牌;按“一店一招、一招一行字、同高等宽、颜色协调、形成整体”的要求设置店招店牌。
5、广告整治。严禁悬挂过街或横跨慢车道、人行道横幅;消除各类线杆、墙体等设施上的“野广告”,道路两侧灯箱、路灯广告保持整洁完好。
五、职责分工
(一)业主单位:
加强公路养护管理。使土路肩、易水毁边坡草坪化,对路面、桥涵及其附属设施进行修复完善,整修和完善边沟、交通标志;保持路面清洁、路肩成型、路桥顺适无跳车、病害修复及时,确保好路率达100%。
(二)交通管理部门
1、加强公路路政管理。按照路政管理示范路的要求加大管理力度,使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明显减少;设立路政举报电话和路政法规宣传牌,新设公路标志要符合规范规定,施工路段管理要符合规范要求,新增道口要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无违法非公路标志,无违法占用和挖掘公路,无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无堆积物,无路肩或毁坏边坡的种植,无因监管不力造成施工路段堵车事故。
2、加强公路施工管理。公路施工作业人员、设备要符合现场管理和规范要求;养护工区进行整治,办公区、生活区与料场、作业区分离,室内外整洁,标记规范,庭园绿化美化,内部管理规范化、信息化、图表上墙、台帐资料齐全准确。
(三)宣传部门:宣传创建文明样板路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提高沿线群众爱路护路意识,宣传创建文明路活动中的典型事例。
(四)公安部门:负责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的整治,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创建期间的治安管理,清除路障和非交通标牌。
(五)国土、规划建设部门:负责公路沿线控制区用地、建设、规划、控制和整治,清除棚亭等违法建筑。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公路沿线马路市场、摆摊设点和集市贸易等取缔,店招门牌及广告整治。
(七)供电、通讯和广播电视等部门:负责公路沿线和有碍交通安全和形象的杆线和管道的迁移。
(八)环保部门:加大公路沿线环境保护力度,创造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公路及沿线环境。
(九)林业部门:负责做好公路沿线的林政管理。
(十)农业、水利部门:协助做好文明公路创建工作所涉及的相关工作。
(十一)沿线各有关乡镇:要按照创建标准搞好道路两侧环境整治、绿化用地的落实和绿化维护,不发生新违法建筑等;对集镇段、路边店、停车场、加油站等场地达到“三化一畅”,保证公路两侧无生活垃圾,无有碍观瞻的堆积物和悬挂物等,对道路两侧的企业,落实门前路边的绿化美化等。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8年5-6月)。召开动员会议和专题会议,层层动员发动;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声势,为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7-10月)。按照县政府要求和实施方案,层层抓好落实,全面完成创建任务。
(三)检查完善阶段(2008年11-12月)。11月份,相关单位对照目标任务进行自查完善;县政府组织验收,相关单位围绕验收结果完善、提高;12月上旬迎接市验收;12月下旬迎接省验收。
(四)总结表彰阶段(2009年1月)。总结经验、保障先进,查找差距,研究巩固提高的长效管理办法。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相关乡镇和部门要通过会议、电视、广播、散发传单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手段,广泛宣传苍南县龙金大道创建省级文明公路工作的意义,宣传创建标准、政策,宣传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感人事迹,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公开度,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构筑大交通优势重要组成部分的共识上来,统一到塑造苍南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的良好形象和环境上来,统一到优化投资环境,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上来,从而在全社会形成一个重视、关心、支持参与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为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精心规划,全面整洁。各相关乡镇和部门要紧紧抓住创建机遇,严格按照标准和规范要求制定详细的创建计划和具体的实施方案。要针对重点、热点问题,分类指导,组织重点突破,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圆满完成创建任务。
(三)加强领导,严格考检。各部门和相关乡镇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按照各自的职责要求,全面做好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创建结束后,县政府将对工作认真、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
主题词:交通 龙金大道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9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