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苍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奖惩方案》(苍政办〔2007〕268号)的规定及我县2009年度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筹资工作完成情况,经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定,县政府同意对渔寮乡、岱岭乡、仙居乡、云岩乡、沿浦镇、藻溪镇、桥墩镇、霞关镇、龙港镇、莒溪镇、巴曹镇、宜山镇、金乡镇、中墩乡、望里镇、大渔镇等16个完成年度参合目标的乡镇给予表彰,并按规定给予工作经费补助;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且参合率排在全县后三位的龙沙乡、赤溪镇、南宋镇予以通报批评。
二OO九年九月三日
主题词:合作医疗 奖惩 通知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9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