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苍发改投〔2005〕47号
关于中外合资浙江华意合成革有限公司
基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浙江华意合成革有限公司:
中外合资浙江华意合成革有限公司基建项目建议书悉。根据县政府重大项目建设联席会议[2005]3号纪要精神,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年产PU合成革2000万m生产线。项目总用地面积50000m2(合75亩),总建筑面积42990 m2(根据建筑层高按规定计算容积率),其中生产车间27000 m2,仓库8400 m2,综合办公楼3430 m2,倒班宿舍3520 m2,辅助用房640 m2,余为道路、绿化等用地。
二、主要生产工艺和设备:
以PU树脂、DMF、革基布、助剂、颜料、稳定剂为主要原料,采用湿法聚氨脂、干法转移贴面、喷涂、压花、揉纹等工艺生产;主要设备:湿法生产线、干法生产线、湿法DMF回收设备、燃煤加热炉等。
三、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0935万元(固定资产投资9665万元,流动资金1270万元),折合1350万美元;建设资金:企业注册资本600万美元,其中香港华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10万美元,占35%,以美元现汇出资;温州投资商计出资390万美元,占65%,以货币资金出资;其余再按双方投资比例筹集解决。
四、该项目符合外商投资产业导向政策要求。
五、选址:根据芦浦镇总体规划及工业布局要求,请县规划部门提出项目选址意见书。
请据此文抓紧开展下步工作,并委托持证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
二○○五年九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 工业 基建 建议书 批复
抄送:县府办,县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
利局,县消防大队,芦浦镇政府,陈浩、王宗泽副县长。
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05年9月2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