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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3-2007年苍南县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与近期建设规划》的通知

2021-05-30 苍南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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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3-2007年苍南县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与近期建设规划》已经2004年4月2日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03-2007年苍南县九年制
    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与近期建设规划

    一、引言
    农村义务教育的进一步普及、巩固和提高,对于全面提升人口素质,确保农村社会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都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当前,我国教育管理体制正处在从“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到“以县为主”的转型时期,我县义务教育面临着农村税费改革后的诸多新情况、新问题,尤其是校网布局如何进一步优化,以适应新形势要求的问题,已经十分紧迫地摆在我们面前,需要尽快加以解决。《2003-2007年全县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与近期建设规划》就是在这一背景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以及《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浙江省万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的通知》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教育“三个面向”论断为指针,围绕我县实施跨越式发展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教育现代化的宏伟目标,结合我县当前教育发展和学校布局结构的客观实际而制定的。在规划期内,县、乡(镇)两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务必确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以保证苍南教育顺利、健康发展,为实现教育现代化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规划制定的背景
    (一) 社会经济现状
苍南县位于浙江省南陲,东海之滨,南与福建省接壤,1981年建县。全县总面积为1261km2,辖36个乡镇,1051个行政村(居)。2001年,苍南县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欠发达县。2002年全县总人口为122.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99.8万人。2002年全县国民生产总值98.01亿元;财政总收入7.13亿元,比上年增长19.9%;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为4031元,比上年增长5.8%。
    (二)教育事业发展概况
全县现有中小学校328所(含5个教学点),学生数为214690人,其中小学248所(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及教学点),在校生124166人;初中52所(另有九年一贯制学校),在校生62499人;聋哑学校2所,在校生243人;高(完)中18所,职高8所,在校普职高学生27782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为99.92%;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为98.89%;初中毕业生升高中段比例为78%。
    1997年,我县“两基”工作通过了省政府评估验收,并接受了国家教委督导评估组的督导评估。五年来,我县教育工作以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为主要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巩固和提高“两基”成果,“普九”水平稳步向“两高”标准迈进。
    (三)全县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结构情况及问题
    近年来,我县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立足当地实际,加大投入,采取积极措施,逐步对全县中小学校网布局进行调整,进一步优化了资源配置,使我县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逐步得到改善。
    1998至2002年,全县小学由原来的374所减至237所,减少了137所,减幅达36.6%。小学在校生由1998年的2652个班、107547人增加至2002年的2844个班、124166人,增加了16619人,增幅达15.5%;小学校均规模由1998年的7个班、287.56人提高到2002年的12个班、523.91人,增加了5个班、236.35人。同时,1998至2002年全县共创办了3所农村寄宿制学校。
    1998至2002年,全县初中由原来的58所减至52所,减少了6所,减幅达10.3%;初中在校生人数由1998年的1118个班、60866人增至2002年的1234个班、62499人,增加了1633人,增幅达2.7%;初中校均规模由1998年的1049人,提高到2002年的1202人,增加了153人。另外,截至2002年底,我县最后2所公办完全中学也都进行了分离。
    1998至2002年,全县新建小学8所,新迁建初中4所。小学学校占地总面积由1998年的100.09万m2增加至2002年的125.07万m2,增加了24.98万m2,增幅达25%;小学生均占地面积由原来的9.3m2/生增加至10.1m2/生;小学校舍总面积由1998年的37.47万m2增加至2002年的44.50万m2,增加了7.03万m2,增幅达18.8%;小学生均校舍面积由原来的3.48m2/生增加至3.58m2/生。
    1998至2002年,全县初中学校占地总面积由原来的94.58万m2增加至2002年的107.11万m2,增加了12.53万m2,增幅达13.25%;初中生均占地面积由原来的15.54m2/生增加至2002年的17.1m2/生;初中校舍总面积由1998年的29.29万m2增加至2002年的33.09万m2,增加了3.8万m2,增幅达12.97%;初中生均校舍面积由原来的4.81m2/生增加至2002年的5.29m2/生。
    特别是2001年初,县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全县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实施领导小组,开始全面实施苍南县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在危房改造过程中,我县紧密结合校网布局调整,极大地改善了全县薄弱学校面貌。据统计,截至2002年底,全县已投入危改资金近3千万元,排除和改造了7.4万m2的危房,撤并了近70所危房村完小。预计至2004年底,全县中小学危改工程将基本完成。
    通过近五年的努力,我县中小学布局总体上已逐步趋于合理,但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薄弱环节。而且,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城市化进程加快和计划生育政策的逐步落实等因素,我县中小学布局结构又面临一些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全县依然存在着一定数量“分布散、规模小、效益低”的微型学校。据统计,截至2002年底,全县60人以下的小学还有31所(30人以下的小学17所),占小学总所数的13%,其中最小规模的一所小学只有8名学生。全县9个班、400人以下的初中(包括附设初中班)还有13所,占初中总所数的20%。由于规模过小,办学效益低下,教育教学质量难以保证。
    2.学校生源分配不平衡现象有所加剧。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逐步贯彻落实,一方面,一些经济较落后乡镇学校生源外流,学龄儿童大幅度减少,导致原学龄人口高峰期时建设的校舍得不到充分使用。如括山乡初级中学,办学规模曾经达到20个班,而目前只有12个班,造成学校负债,但校舍闲置。另一方面,中心城镇尤其是灵溪、龙港镇一些城区学校,长期超标准高负荷运转,生均占地面积、生均建筑面积等指标远远低于国家和省、市标准,直接影响了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和教学质量的提高。而且,随着老城区的改造,外来人口流入,居民人口及学生数还将大幅度增加,城区学校将面临更大的就学压力,同时,外来人口学龄儿童的就学问题日趋突出。若不及时进行较大范围内的学校布局调整,我县有限的教育资源将得不到有效配置,必将直接影响到我县义务教育的健康发展。
    3.全县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还十分薄弱,校际间发展不平衡现象还相当突出。2002年我县小学、初中生均占地面积和生均校舍面积都低于全省、全市的平均水平,与国家标准比较则差距更大。据统计,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标准达到国家建设标准或省Ⅰ类标准的学校只有5所,不到2%。全县147所辅导小学以上的学校中,还有67所学校没有正式运动场地,60多所学校只有教室,没有实验、电教用房,而且缺少基本的图书、仪器和电教设备。一些学校甚至连普通教室数量都不足,教育设施和教育手段落后,教育教学质量低下,这也导致“择校热”不断升温,增加了城镇学校的就学压力。
    4.教师队伍建设方面,存在师资队伍结构失衡、学科配备不平衡等问题。一方面,城镇尤其是灵溪、龙港等中心镇学校教师爆满,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另一方面,农村、山区学校教师紧缺,同时,由于这些地方教师待遇同比偏低等原因,教师工作积极性难以调动,师资队伍相对不稳定,影响了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这也必须通过校网布局调整,并采取相应配套政策,对全县教师队伍进行统一调配,使师资配置更趋合理。
    以上这些问题严重制约着我县整体办学水平的提高和素质教育的全面推进,关系到我县能否顺利实现高标准、高质量“普九”及创建教育强县和最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目标。解决这些问题,关健是进一步优化资源组合,合理调整学校布局。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我县一直没有制定正式、可操作性的近期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学校布局调整详细规划。一些学校该上的项目、该建的校舍不能启动,而一些不该上的项目和一些临时校舍的建设却无法得到有效控制,造成了不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浪费。为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通过深入调研,多方探讨,编制了《2003年-2007年全县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与近期建设规划》,计划通过五年的努力,逐步调整校网布局,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走适度规模办学之路,实现我县义务教育的协调、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三、规划制定的依据
    (一)政策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第十二条规定,实施义务教育所需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筹措,予以保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第六十四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部门必须把学校的基本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学校的基本建设用地及所需物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优先、优惠政策。
    3.《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第7条规定,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第13条规定,因地制宜调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按照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的原则,合理规划和调整学校布局。农村小学和教学点要在方便学生就近入学的前提下适当合并,在交通不便的地区仍需保留必要的教学点,防止因布局调整造成学生辍学。学校布局调整要与危房改造、规范学制、城镇化发展、移民搬迁等统筹规划。调整后的校舍等资产要保证用于发展教育事业。在有需要又有条件的地方,可举办寄宿制学校。第14条规定,“十五”期间,国家将整体设置九年义务教育课程。现实行“五、三”学制的地区,2005年基本完成向“六、三”学制过渡。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实行九年一贯制。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第4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定本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逐步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根据国家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和省级人民政府的实施办法,提出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方案,并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核批的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学校的教职工编制。第5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维护学校的治安、安全和正常教学秩序,治理校园周边环境;按有关规定划拨新建、扩建校舍所必需的土地。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要积极筹措经费,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第8条规定,农村中小学进一步发展所需的校舍建设项目,由县级人民政府列入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规划,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后,由省、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农村中小学购置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所需经费,由县级人民政府安排。
    5.《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第四条规定,要认真组织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消除现有危房。建立完善校舍定期勘察、鉴定工作制度。地方政府要将维护、改造和建设农村中小学校舍纳入社会事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把所需经费纳入政府预算。
    6.浙江省教育厅、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建设厅颁发的浙教计〔2001〕236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的若干意见》第二条规定,按照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的原则,各地要结合乡(镇)区域规划调整、城镇化发展、城镇规划、地理环境、人口分布密度、交通状况及教育事业发展现状等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完善学校设置规划。第6条规定,以推进布局调整为契机,努力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各地应按照不低于国家《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设定点学校,并按规定配置实验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根据我省教育信息化建设规划推进学校现代教育技术发展,通过开放式远程教育传输网络,充分实现教学资源共享和统一调配。
    7.浙江省人民政府第156号令第六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筹措并保证学校危房改造和其他建设所必需的经费。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积极筹措经费,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
    8.浙教计〔2003〕105号《关于实施“浙江省万校标准化工程”的通知》第二条规定,“浙江省万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的实施周期为五年(2003-2007年),范围是全省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通过五年努力,到2007年使我省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的标准化学校比例不低于85%,各类学校中小学校园做到布局合理、结构安全、环境优美、设施齐全。
    9.苍南县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第二部分提出,今后五年是我县实施跨越式发展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推进跨越式发展,必须进一步发挥科技、教育、人才和文化的支撑作用,深入实施科教兴县战略,大力发展先进文化。……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切实把教育作为先导性、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来抓,要以创建教育强县为目标,坚持教育创新,深化教育改革,优化教育布局,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二)区域规划和人口发展预测
    1. 苍南县域规划和区域发展战略
    根据苍南县域城镇体系规划,苍南在空间布局上划分为四个片区,即北片核心经济区、西片生态旅游经济区、中片资源经济区和南片特色农业经济区。其中,以灵溪、龙港为中心的北片核心经济区是苍南经济最发达和人口密集程度最高的地区,相邻的城镇空间距离平均不到5公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一些城镇之间经济社会发展的关联性和互动性越来越明显,尤其是对教育等公共设施的共享度要求越来越迫切。同时,西片、中片、南片地区除部分中心城镇教育等设施相对比较完善外,其它大多数乡镇由于受自然条件、历史等各种因素的制约,基础设施落后,仅靠自身力量求发展比较困难。为此,2003年开始,我县将抓住温州加快富裕小康社会和加快鳌江流域城市建设的良好机遇,不断完善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统筹全县教育等资源配置,并积极接轨温州“一港三城”建设,主动融入大温州经济圈,借势促进苍南跨越式发展。
    2.苍南人口流向和人口规模预测
    建县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苍南北片核心经济区,特别是灵溪和龙港两镇的人口机械增长率不断提高,同时由于北片经济强镇城区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市场体系的逐步完善以及经济的发展,常住人口和外来暂住人口继续呈上升趋势。而北片农村、西片、中片、南片地区的人口已开始逐年外流,明显呈下降趋势。人口流向的特征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直接导致了苍南县域乡镇人口和学龄人口的变化(如下表),而且将来若干年还将保持这种变化趋势。
    部分乡镇近5年小学生数量增减情况统计表
    单位:人
    年度学生数乡镇 1999年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灵溪镇 15823 22694 23942 24555 24380
    龙港镇 21155 29527 30616 29858 28888
    浦亭乡 1577 1111 1115 1134 992
    沿浦镇 1672 1565 1468 1343 1163
    莒溪镇 1472 1365 1302 1149 943

    根据人口流动和人口发展趋势,我们对我县未来人口布局、学校规模及布局进行了预测(具体见附表5)。针对各片区不同的人口发展趋势,学校布局结构也必须进行相应调整,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规划目标
    通过五年的努力,到2007年,基本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更趋合理。全面推进全县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缩小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差距,全县义务教育的整体水平显著提高。
    1.规划期满后,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为208所(见附表1),小学从现在的248所(含带初中部小学)调整为145所,其中完小125所,村小或教学点20所,“戴帽初中”的小学实现全部分离。全县初中从现在的52所调整为48所,九年一贯制学校从现在的3所增加到15所,山区寄宿制学校从现在的4所增加到15所。另外,为解决外流人口就学问题,计划在灵溪、龙港、钱库、宜山、金乡五镇创办或在其他学校挂名合办外来务工子女义务教育学校。
    2.规划期满后,平原地区小学规模一般在18个班、810人以上,山区完小规模一般在12个班、540人以上;平原地区初中规模一般在24个班、1200人以上,山区初中一般在18个班、900人以上;农村、山区九年一贯制学校一般在18个班、810人以上,山区寄宿制学校寄宿生一般占学生数的1/5以上。
    3.规划期满后,全县薄弱学校得到基本改造,优质教育学校布局逐步趋于合理,嘉乡中学、矾山二中、马站镇中、县民族中学、桥墩小学、矾山一小、马站小学等学校力争创办市示范性学校,并分别成为桥墩片区、矾山片区、马站片区和少数民族学生义务教育学校的龙头学校,努力实现我县农村、山区及全县少数民族学生都能享受优质教育。
    4.规划期满后,乡镇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全部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全县九年制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比例要确保达到85%。其中省Ⅰ类学校要占10%以上,省Ⅱ级学校要占40%以上。全县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建立开放式远程教育传输网络,充分实现教学资源共享和统一调配,基本上拥有200m以上环形跑道的运动场,并按规定配置图书资料和实验仪器等设备。为此,今后学校新、迁、改、扩建必须严格按国家城镇、农村中小学标准和浙江省九年制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见附表2)进行规划、建设。
    5.规划期满后,全县教师队伍基本满足全县教育教学要求,教师学历合格率全部达标,高层次学历占45%以上,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结构合理,队伍稳定。

    五、保证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规划实施提供组织保证。
为加强领导,我县成立了县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和近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章方璋,副组长:张传君,成员:吴农军(县府办)、蔡呈串(县监察局)、梁峰(县教育局)、高友平(县财政局)、杨绍霖(县发展计划局)、陈绍华(县人事局)、 冯存鎏(县规划建设局)、黄孝维(县国土资源局)、魏中梁(县城新区管委会)、林敏(灵溪镇)、汤宝林(龙港镇)、项延钢(县财政局)、陈显阳(县教育局)、廖诗忠(县教育局)、曾迎玲(县教育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梁峰;副主任:项延钢、廖诗忠;成员:夏忠诚、兰祥政 、陈元松。办公室地点设在县教育局计财科,联系电话:64751550。
    领导小组主要是负责统筹整个规划的实施工作,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负责学校布局调整和近期建设其他相关工作。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结合各乡镇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科学规划,优化资源,稳步推进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
    今后五年是我县实施跨越式发展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从全县学龄人口的发展趋势看,今后五年也是加大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的最佳时期。为此,我县自2003年3月初以来就如何实施规划进行反复酝酿,初步制订了《2003-2007年分年度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结构调整详细规划、建设项目规划》(见附表3、附表4)和《2007年规划期满苍南县九年制义务教育布局规划情况一览表》(见附表5)。根据规划,今后五年,全县将撤并139所中小学,新、迁建34所中小学,改、扩建95所中小学,力争5年内基本取消乡镇中心小学辅导区的体制,全部排除欠发达乡镇学校新出现的危房,稳步推进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
    3.明确责任,形成合力,积极稳妥地开展布局结构调整工作。
    根据义务教育“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县政府主要是统筹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工作,做好对项目学校立项、规划设计、建设施工的审查工作。各乡镇及县各有关部门应通力合作,确保学校布局调整规划的顺利实施。其中县教育局主要负责整个布局调整工作的实施、指导、督促工作;县财政局主要负责布局调整所需经费的测算、补助及调剂工作;县发展计划局主要负责布局调整规划宏观监控及具体项目审核工作;县编办主要负责布局调整涉及的中小学教师核编工作;县规划建设局主要负责布局调整涉及的规划、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县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布局调整所需用地指标的安排(据初步统计规划期内还需征地1400亩),并协同有关部门对被撤并学校中有利用价值的校产进行统一储备、转让;县监察和教育督导部门主要负责对布局调整实施过程的纪律监督和专项督导工作。各乡镇政府应把项目学校列入村镇建设规划,并按规定行政划拨土地,落实建设资金,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和国家有关规定,抓好项目学校建设工作。同时,对于规划中需撤并的学校,各乡镇政府应广泛宣传,深入动员,尤其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村(居)民的思想工作,力求布局调整后,对学生有利,使群众满意。
    4.以县为主,多方筹措,为顺利推进我县中小学布局调整提供经费保障。
    据初步测算,完成《2003-2007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和近期建设规划》的实施,约需资金32620万元。其中6200万元计划列入原校或城镇中心区开发成本,2420万元的县危改工程已接近完工,实际需要投入资金约24000万元。根据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和我县今后五年社会经济发展的态势,我县将继续采取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办法,一方面,把本规划及时上报省政府,积极争取省财政专项补助经费,另一方面,县政府在今后五年间统筹全县土地出让金净收入总额的5%,用于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并单列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和近期建设专项资金。在规划期内,县财政将按不同调整内容、不同乡镇类别、不同建设项目,给予不同补助标准。对于山区寄宿制学校,县政府每年将给予一定的办学经费补助,并通过建立助学金,给予寄宿学生适当生活补助。各乡镇政府除安排一定可用经费用于项目学校建设外,应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对农村中小学的捐赠,发动当地村民为学校建设进行“一事一议”筹集资金或提供义务劳动。有条件的乡镇学校,在落实项目还本付息资金的前提下,可适当利用银行信贷资金,加快布局调整工作的进度,支持重点高中、示范性学校利用民办机制与薄弱学校联合,扩大农村优质教育资源。
    5.认真做好定点学校建设的选址工作,严格按国家标准保证学校规划用地。
    城镇老城区改造、新城区规划,必须按规定规划建设中小学,在规划设计过程中,教育部门要参与审核。城镇老城区改造时,因城区规模扩大、人口增加涉及需要新建、扩建、迁建学校的,建设单位要负责落实建设所需经费,并搞好学校配套建设,建成后要无偿移交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城镇老城区改造时,必须严格控制高层住宅建设,尽量增加老城区改造后的绿地率,搞好社区公共设施建设,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创造优良的校园周边环境,确保不增加老城区原有学校的就学压力。老城区原学校规划用地不得改变功能,学校周边未规划的用地必须首先保证学校用地。同时,新城区规划时,必须合理设置学校网点,确保学校用地,新城区的学校建设所需经费应统一纳入开发成本,否则,规划不得付诸实施。
    6.继续抓好欠发达乡镇中小学的危房改造,进一步改造农村中小学的破旧房。
    我县2001年启动的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即将于2004年底基本实施完成,但我县的25个欠发达乡镇还将在小范围内存在一小部分的危房。今后五年,欠发达乡镇的校网布局结构调整必须与危房改造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在2007年前全部完成危改任务。危房改造的补助标准依然按苍财预〔2002〕198号和苍教计〔2002〕278号文件规定进行补助。2004年开始,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经费作为全县中小学破旧房改造补助经费,切实改善全县中小学的校舍面貌。
    7.加强编制管理,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
    县编办根据我县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规划和国家规定的教职工编制标准,重新核定编制,规范学校机构和岗位设置。对被撤并村(完)小一些教师的分流按有关政策给予倾斜。对寄宿制学校后勤人员的编制,按有关规定给予倾斜,以满足寄宿制学校对寄宿生管理的要求。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推行教师聘任制,通过“辞退”、“转岗”、“调离”等办法精简、优化教师队伍。严把教师“进口”关,加大分配“双向选择”力度,鼓励优秀毕业生回苍南工作。加大对农村学校管理和教师队伍建设上的扶助,建立城镇学校、教师到薄弱学校支教及薄弱学校教师到城镇学校挂职学习锻炼制度。县财政每年安排名教师、名校长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名教师、名校长的浮动津贴和优秀教师的奖励资金,有关部门应在住房、医疗、借贷等方面给予名教师和名校长优惠政策。逐步建立起一支人员精干、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有利于我县教育教学的教师队伍。
    8.进一步加大调整后义务教育学校的图书、仪器、电教设施等投入,逐步改善办学条件。
    今后五年,我县将全面实施中小学新课程改革,而学校配备基本的图书、仪器电教等设施,是保证新课程实施的基本条件。据测算,每24个班、1200学生学校基本图书、仪器电教等设施建设,需要96万元的经费投入,即每生需要800元的配套设施费。今后五年,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经费对并入的学校进行适当补助。
    9.加强对撤并后学校校产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要充分利用被撤并学校的校产。2003年开始,县教育局和县财政局要联合对往年撤并的学校校产和今后撤并的学校校产进行登记造册,并按规定进行处置。腾空后的学校可举办幼儿园、成技校、学生实践基地、校外活动中心等;可复垦置换,用于学校的扩建和新建;也可进行置换,通过规定程序,对部分校产进行有偿公开出让,所得资金全部用于弥补新校建设或老校扩建经费的不足。对于一些由于办学历史较长、资料和手续不齐全、没有所有权证书的校产,县各有关部门要给予大力配合,补办手续,免除规费,尽快确权。对撤并后农村学校的土地、校舍设施等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下处置。否则,将从严查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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