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发改投[2005]46号
关于调整苍南县南关岛10万吨燃料油中转库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温州裕丰能源有限公司:
《苍南县南关岛10万吨燃料油中转库可行性研究报告》业经温州市计外[1997]498号文批复,现合资双方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合同,项目转由香港裕丰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独资开发建设。现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后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经营范围:燃料油的中转仓储。
二、项目法人为外商独资温州裕丰能源有限公司。
三、项目总投资和注册资本:项目一期总投资为25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1000万美元,以美元现汇投入。
四、建设规模与内容:项目一期工程选址于苍南县南关岛马祖澳建设5000吨级油码头泊位2个,1000吨级油码头泊位1个,陆域建设10000立方米储罐6个,5000立方米储罐6个,2500立方米储罐6个,1000立方米储罐5个,并建设必要的综合服务设施。在一期工程用地以东预留二期发展用地,一次规划,分期实施,总用地控制在640亩以内(含滩涂和山地)。
一期工程燃料油年中转供应能力为90万吨。
五、经营期限50年。外汇自求平衡。
接文后,请抓紧办理岸线布局报批、工程初步设计编制、报批及外资合同、章程报批等手续。
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 独资 能源 可行性 批复
抄送:县府办,县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
局,外经贸局,县消防大队,霞关镇政府,陈浩、王
宗泽、邱华萍副县长。
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05年10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