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发改投[2005]40号
关于县文物馆文物库房扩建项目立项的
批 复
县文物馆:
你们关于建设项目的报告悉。
鉴于我县文物库房面积狭小、设施简陋,为适应苍南文物资源大县文物收藏保护功能需要,经研究,同意县文物馆文物库房扩建项目立项。项目扩建建筑面积150m2(包括值班监控用房),有关数字化监控、技防、保护柜及消防、环保等设施同步建设。项目投资控制在80万元内,建设资金申请上级补助部分,余自筹解决;建设地点:县文物馆规划区内。
请据此文开展下步工作,抓紧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 文物设施 扩建 立项 批复
抄送:县府办,县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文广局,财政局,县消防大队,陈浩、王宗泽、戴嘉宝副县长。
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05年10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