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发改投[2005]38号
关于结转金田工业大厦、龙港民政工业大厦
商品房开发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金田集团温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温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你们关于建设项目的报告悉。根据县府办苍政办抄[2005]65号抄告单精神及县有关部门意见,经研究,同意结转金田大厦、龙港民政工业大厦商品房开发项目投资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规模:两项目总用地面积7992.9m2(合11.98亩,含代征道路面积),其中金田工业大厦用地面积3999.8 m2,龙港民政工业大厦用地面积3993.1m2。总建筑面积45577 m2,其中商业用房5780 m2,办公用房2890 m2,高层公寓式住宅36907 m2。另建地下室建筑面积3459 m2。两项目各分项建筑面积均等。消防、环保、给排水、供配电、电讯、道路和绿化等设施同步建设。
二、项目开发、投资及资金来源:金田工业大厦、民政工业大厦分别由金田集团温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县金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温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原温州市城市建设开发公司)开发。两项目总投资7650万元,年度投资2400万元,两公司各投50%。资金来源自筹解决。
三、选址:龙港大道街景规划第8号地块,即龙港大道以南、西二路以东地块,座落于龙港镇柳江村。
要求你们认真抓好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努力完成年度投资计划;项目开工后,要逐月向县统计等有关部门上报财务、统计报表。
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 房地产 基建 投资 通知
抄送:县府办,县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
局,统计局,县消防大队,县散装办,龙港镇政府,
陈浩、王宗泽副县长。
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05年10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