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发改投[2006]231号
关于灵溪镇避灾中心基
建项目立项的批复
灵溪镇政府:
你们关于建设项目的报告悉。为增强防御自然灾害能力,经研究,同意灵溪镇避灾中心基建项目立项,主要内容如下:
建设避灾中心建筑面积3100m2,有关设施配套建设。
项目总投资350万元,建设资金争取上级补助部分,余地方配套解决。建设地点:灵溪镇福利中心院内改造。
请据此文抓紧落实建设资金,开展下步工作。
二○○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 民政 基建 立项 批复
抄送:县府办,县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民政局,财政局,县消防大队。
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06年3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