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发改投[2006]84号
关于调整苍南广播电视中心基建
项目规模的批复
县广播电视台:
你们关于调整建设项目规模的报告悉。
苍南广播电视中心基建项目由我局苍计投[2001]296号文立项。现根据你们要求,经研究,原则同意用地规模调整为约16.5亩,其他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深入优化,并做好总投资控制。
同意该项目业主名称由原“县广播电视局”变更为“县广播电视台”。请继续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工作。
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 城乡建设 调整 批复
抄送:县府办,县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
局,财政局,县消防大队,县城新区管委会。
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06年3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