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苍南 县 交 通 局
苍发改价[2006]24号
关于调整县境内道路班车客票价的通知
县各道路运输企业:
鉴于近年来油料价格上涨、保险费用、人员工资增加等因素推动客运成本不断上升,为有利于缓解道路班车客运经营者的困难,促进我县道路班车客运市场健康发展 ,根据省物价局、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道路班车客运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价服[2005]21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我县境内道路班车运价标准,现将核定的班车票价及有关事项作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班车客票价(详见附表)。
二、执行中如遇班车营运线路、计费里程等变动或新增班车线路,应及时向县物价局和县交通局申请重新申报票价标准。
三、道路班车旅客票价应按规定实行明码票价,接受物价和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四、本通知自二OO六年四月一日起执行。
附件:县境内道路班车客票价表
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苍南县交通局
二OO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服务 调整 道路 客运 通知
抄送:县府办、县公路运输管理所
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06年3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