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发改价[2006]74号
关于温州礼品城二期B区商品房物业维修
专项资金标准的通知
苍南县房产管理局:
龙港镇龙港大道的温州礼品城二期B区商品房由温州市树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中。根据《温州市关于实施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有关的通知》(温房价[2003]205号)等的有关文件的规定,及该公司提供的工程造价等资料。经测算核定,温州礼品城二期B区商品房物业维修资金计收标准为23元/平方米。
二○○六年十月十二日
主题词:商品房 物业维修 专项资金标准 通知
抄送:温州市树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06年10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