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扶办[2007]36号
关于同意龙港镇建设廉租房的批复
龙港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要求建设廉租房的报告》已悉。为了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改善城镇形象和务工人员居住生活条件,同时解决务工人员异地建房难的问题。经审核,同意你村建设2幢22间的廉租房,土地座落在龙港镇新美州村,建成后提供给外来民工及本县籍民工到龙港务工的人员租住。望接到文件后到县发改局、县规划局、县国土局等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二○○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抄 送: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规划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龙港规划分局、龙港国土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