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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交通行业“三防”工作的通知

2021-05-30 苍南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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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09年交通行业“三防”工作的通知

  各归口、直属有关单位: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交通行业应对暴雨、高温、台风等各类极端天气及自然灾害事件的任务日趋艰巨。今年是建国60周年的大庆之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加快推进现代交通三大建设的重要之年,做好交通行业防汛防洪防台(以下简称“三防”)应急工作意义十分重大。根据省交通厅、市局有关做好“三防”的指示精神,结合近几年防御各类自然灾害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我县交通行业“三防”应急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体系

  做好“三防”应急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和谐交通平安交通建设,各单位领导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三防”工作的领导。要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从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高度出发,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行业指导”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健全组织、明确职责、完善预案、规范程序、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制,及早准备、及早部署、及早落实,切实做好交通“三防”各项工作。要根据“三防”形势和气象情况,进一步梳理和分析防御重点环节和重要对象,逐一落实防御措施。同时,要严肃“三防”纪律,对于因失职、工作不力和违反“三防”纪律而造成人员伤亡、重大经济损失或产生严重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县交通局成立“三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方小清局长;副组长:姜仕炳、华松国副局长、殷传和总工;成员:罗杨洋、李敏锋、朱照余、蔡步骞、黄爱群、杨立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交管科,蔡步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白天值班电话:64761235、64761979;夜间和双休日、节假日电话:64761235;传真:64762917;联系人:王廷管、项晓伟,电话:64761235,传真:64761235。

  二、把握特点,采取有效措施

  从近年内我县交通行业“三防”工作来看,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灾害应急范围变广。除要做好暴雨、高温、台风防范之外,雾霾、冰雪冻害、风暴潮等极端天气和地震、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也列入应急防范和处置范围。二是灾害应急任务加重。据初步统计,2005年至2008年,我县交通平均每年遭受3个以上的台风等灾害影响,甚至多次出现强台风、超强台风。三是应急要求日益提高。2007年《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法》发布,从法律层面规范了应急工作各方的职责,特别是加强了应急工作“一案三制”,即预案、法制、体制、机制的建设和完善,对我们交通“三防”应急的预警预防、公路水路保畅通处置、信息统计报送、运输保障、安全生产和新闻宣传等多个方面,要求更高,难度更大。

  因此,各级领导要认清 “三防”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进一步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打好基础,抓住重点,突破难点,针对新情况,新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三防”工作落实。

  (一)要完善“三防”工作预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及时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尤其是新建重点工程项目和地质灾害、气象灾害频发区域的交通工程,要针对不同灾害特点,细化应对措施,以确保遇险时能快速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同时,要充实、配强应急救援队伍力量,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水平。各单位“三防”应急预案请于4月15日前上交通安全信息管理系统。

  (二)要抓好人员、资金、设备、物资等准备落实工作,特别要强化应急经费投入,应急预案编制、演练费用应在安全管理日常经费中列支。

  (三)要抓好指挥协调系统建设,强化行业内外沟通协调,完善预防预警和联动机制,确保信息畅通、指挥有力。

  (四)要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交通行业各级领导、干部职工、从业人员和旅客对交通“三防”工作的思想认识、责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投入或配合做好“三防”工作。要配合新闻宣传部门,及时报道在抢险救灾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激励先进,弘扬正气。

  (五)要高度重视“三防”应急信息和数据的统计及发布工作。要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关于加强防汛防台抗旱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浙防汛〔2007〕89号)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重申防汛抗旱信息发布有关规定的函》(办技〔2009〕3号)的精神,结合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合法、有序做好“三防”涉及的数据、新闻和信息的发布工作。凡涉及全局性重点情况部署,灾情、工情数据统计,由交通主管部门“三防”应急职能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涉及人员伤亡的,由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安全职能机构审核;涉及重大灾害和重要举措,需组织新闻媒体集体采访的,由当地交通主管部门“三防”应急机构会同新闻宣传机构在当地党委、政府的协调组织下进行。

  三、突出重点,做好各项准备

  (一)各单位要迅速召开一次“三防”工作专题会议,研究本行业本单位“三防”工作的特点、重点、难点,部署今年“三防”工作。

  (二)开展一次“三防”工作的全面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

  1.交通“三防”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防汛物资、装备储备情况;应急抢险救援人员、队伍和应急运输车(船)、应急资金到位、应急预案制(修)订、应急信息网络保障情况等。

  2.公路方面。已发生水毁公路抢修及恢复情况,灾后次生灾害及隐患情况;山区公路、桥梁、隧道、高边坡、高挡墙、高路堤等公路易塌方和滑坡路段的安全情况;公路抢险抢通人员、资金、物资、机械等准备情况。

  3.水路运输方面。船舶、渡口、码头的安全度汛准备,特别是客渡船和危险品运输船的安全设施、设备到位、人员安全教育、船舶避风场所是否落实,应急人员、通信联络是否落实等。

  4.道路运输方面。客货运输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和站场安全情况,重点检查抢险运输车辆、人员、防汛物资落实情况,驾驶员的汛期安全和应急避险教育开展情况,“三防”应急准备组织和责任落实情况等。

  5.工程建设方面。在建工程安全和度汛准备情况,设备和物料存放安全、施工现场排水设施、人员教育和责任制落实情况等。特别要重点检查新建工程项目指挥部“三防”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一定要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认真落实整改,采取措施,并安排专人负责跟踪,严防出现漏洞导致重特大安全事故和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各单位要针对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对策,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三防”应急预案。检查情况于4月15日前报县局“三防”办。

  四、加强值班,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各行业管理机构,要认真落实“三防”期间的值班制度,严格按“三防”预案的要求,组织好值班工作,防止出现脱岗、漏岗现象的发生。同时,要认真落实信息的报送工作,根据灾情的变化,迅速、有效地将情况进行上报和通报,并积极做好灾情损失的评估、抢险救灾中的好人好事报道等工作。

  请各单位于4月10日前,将“三防”工作组织机构、值班电话(传真)及“三防”工作准备情况,上报县局“三防”办。联系人:王廷管,联系电话: 64761235,传真:64761979。

  苍 南 县 交 通 局

  二○○九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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