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苍质监〔2009〕41号
关于举办2009第2期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考前辅导班的报名通知
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锅炉、压力容器等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第八十六条规定:“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未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我局将举办2009第2期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考前辅导班,考核合格后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全国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现将考前辅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无证及年审复考的特种设备管理人员。
二、报名时间:2009年9月18日前
三、培训时间:2009年9月22日
四、报名地点:苍南县质监局大楼五楼507室
五、辅导地址:苍南县质监局大楼五楼大会议室
六、培训费:每人300元。
七、报到时请携带:
1、考试申请表及考前辅导申请表
2、本人单寸近照4张
3、身份证复印件2张
4、初中以上文凭复印件1张
5、复考换证人员须带原证件
八、联系电话:64837709
二OO九年九月十日
主题词:特种设备管理人员 辅导班 通知
抄送: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温州市特检中心。
苍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09年9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