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苍南县教育局关于开展苍南县第二批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对资格审查合格对象进行业务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名师考核:
(一)考核形式:⑴课堂教学;⑵论文答辩
(二)考核时间:课堂教学考核、论文答辩考核时间定在2010年5月上旬(每位参评教师具体考核和集中时间、地点4月底见苍南教育网通知)
(三)考核办法:
1.课堂教学:
⑴课堂教学采用现场备课后立即借班上课形式,备课时间为90分钟。
⑵上课日期午别由县教育局排定,具体节次班级于上课当天集中时抽签决定。
⑶备课时县教育局统一提供课题(教材和教参自备)、备课纸,其余资料一律不予提供,参评教师备课时可带手提及任何资料。
⑷备课、上课可用多媒体设备(但不提供上网),常规的教具由承办学校提供。
⑸参评教师于上课前课间十分钟到教室与学生见面及做上课前的准备工作。
⑹参评教师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集中、抽签、签名后在休息室集中,按抽签顺序每学科上课前100分钟到备课室备课。
⑺参评教师抽签后一律上交手机,不准与外界联系,上课结束上交教材、教参及教案后,方可开机。
⑻备课、上课实行封闭式管理,报到抽签后一律不准外出,下午上课的教师中餐由承办学校统一提供。
⑼参评选手要服从县教育局和承办学校的管理,不能违反纪律,否则给予严肃处理。
2.论文答辩:
⑴每位参评教师必须于
⑵论文答辩总时间为15分钟。主要考察答辩人的理论修养和论文的真实性,其程序如下:
a.答辩评委指定其中一篇论文由答辩人答辩。
b.答辩人陈述论文观点:概述论题及选题原因、论文的主要论点、论据、写作体会等,陈述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如果超时,答辩评委有权中止陈述)。
c.答辩评委提问:答辩评委提出与论文写作或论文中主要观点、学科特点等相关的问题,答辩人听清问题后,按顺序分别作出回答(可以稍作思考,但不另加答辩时间)。
d.答辩评委根据答辩人回答的具体情况,随时插问或追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