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加强学籍数据规范性安全性的通知
浙教基函〔2011〕21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目前各地电子学籍系统已升级至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为认真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实施中小学学生学籍电子化管理的意见》(浙教基〔2010〕163号)文件精神,提高数据规范性、安全性和统计准确性,使系统在规范学籍和招生管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现就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学籍系统用户须实行实名制管理
所有系统使用用户(含各级管理员)信息中的真实姓名必须如实填写,由县级管理员进行锁定,禁止私自修改。系统数据的任何增加或修改都将记录操作用户的姓名。请各教育局和学校学籍管理员全面清理系统使用用户,检查是否有非本单位用户或姓名不真实的用户登记在内。系统使用用户要妥善设定并保管好登录密码,以防被别人盗用。
二、基本信息须如实填写并及时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