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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的通知

2021-05-30 苍南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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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各直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现代教育技术能力培训的通知》(浙教办师〔2009165号)、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的意见》(温教电〔201084号)等规定,切实提升教师教育技术能力,经研究,决定于今年9月启动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全县中小学(含民办学校、幼儿园)教师。以下三类教师可不参加培训:   参加过“英特尔®未来教育”培训项目并合格者;   参加过浙江省微软携手助学创新教师培训并合格者;截止20101231,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者。

二、培训时间与机构。

培训时间为20119月—201312月。培训机构为浙江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项目办公室温州培训点(以下称温州培训点),温州大学教师教育学院负责具体承办。

三、培训收费。

根据省相关文件收取培训费,初级课程培训每人80元,中级课程培训每人100元。各校在每年提取教师培训经费中统筹安排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经费、保障教师培训工作的正常运转。

四、培训内容与安排。

培训内容为国家规定的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课程内容,分初级课程和中级课程,参加中级培训人数占20%比例。对培训合格者将统一颁发结业证书,取得证书者由各级教师培训机构登记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

培训形式采用“导学—助学—自学—督学”的远程培训。以班级为单位组织教学,每班50名学员,分若干个学习协作小组,共同讨论完成教学设计及教学活动。每班安排网络助学导师、督学导师各1名,每校安排1-2名校培训管理员。

五、培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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