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苍海渔〔2011〕122号
各有关乡镇、局属各单位:
9月11日、12日我县连续发生2起渔船安全生产性事故,影响很大、形势严峻。为引起沿海各单位及广大渔民群众的重视,并引以为戒,现将2起渔船安全生产事故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11年9月11日17时左右,浙苍渔2196船(张网作业)在南麂以东约21海里水域即E:121°29′、N:27°29′处作业时,因海上涌浪较大,有一船员在收网时不慎被网具拖入海里,造成1人落水失踪。
2011年9月12日10时许,浙苍渔03370船(张网作业)在洞头县以东28海里附近即E:121°41′24″、N:27°51′26″处作业时,因海上涌浪较大,有2名船员在收网时不慎同时被网具拖入海里,造成2人落水失踪。
以上两起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一方面由于近期中秋大潮海上涌浪大的原因,另一方面也是张网作业伏休刚刚结束,渔船出海作业的不适应,渔民在作业期间没有按照安全生产规程操作,应急处置不当等原因。为坚决遏制事故多发态势,各有关乡镇要认真落实防范措施,切实加强渔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点:
一、增强忧患意识,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各单位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近期渔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增强做好渔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督查检查上动真格,落实各项整改措施,防患于未然,坚持把防范和控制各类事故发生作为最重要目标。
二、强化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渔民安全生产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