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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民政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65号提案答复的函
叶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青山白化与老坟治理改造的建议》(第65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治理青山白化是殡葬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和土地资源、构建人和自然协调共存、促进和谐苍南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殡葬制度改革推行十余年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相继采取一系列殡改措施,拆除、深埋、覆盖、绿化了一批违章私坟,青山白化现象得到了初步改观。
但是从近年来的情况看,新建、翻修私坟现象时有发生,青山白化出现回潮,殡改工作面临形势还相当严峻。主要表现为:部分群众未经审批私自在自留地、山区等地方修建新坟;部分群众违规对老坟进行翻新和扩建,使原坟的占地面积远远扩大。
“青山白化”现象既毁坏了大量的山林土地,又影响农村环境,进一步深化推行殡葬改革是我县践行科学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为更好地落实殡葬改革制度,从根本上减轻青山白化现象,我们采取以下几点措施:
一是做好生态化改造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好报刊、广播电视、简报、宣传车、横幅等媒介,开展“多快小灵”的社会宣传活动,宣传生态化改造的新理念、宣传殡葬改革的意义要求、宣传党委政府深化殡葬改革的决心措施,不断转变群众思想观念,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真心拥护、自觉落实,使生态化改造成为自觉自发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