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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及周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2021-05-30 苍南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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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学区、食品监督管理所、工商所、卫生监督所、文化站、财政所、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

为维护学校及周边环境的良好秩序,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环境,根据《温州市学校安全专项行动方案》和《苍南县安全生产十大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经研究,决定开展学校及周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完善学校人防、物防、技防“三防”等配置,并将公办学校“三防”安全经费列入财政专项预算足额保障,做到学校安全保卫机构、保卫制度健全、报警按钮、学校及周边重点部位监控合格率达到100%,学校门口上下学时段出警率100%。加强对学校周边网吧、音像报刊、酒吧、洗浴、歌舞厅、棋牌馆等娱乐场所及校园门口的小餐饮、小商小贩、流动摊点的整治,取缔和收缴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各类非法出版物,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 加强校园“三防”设施建设,确保师生人身安全。按标准配置学校人防、物防、技防“三防”设施,并将公办学校“三防”等安全经费列入财政专项预算足额保障,做到学校安全保卫机构、保卫制度健全、报警按钮、学校及周边重点部位监控合格率达到100%。学校门口上下学时段出警率达100%

(二) 加强学校周边文化环境治理,确保师生精神健康。 加强对学校周边网吧、音像报刊、酒吧、洗浴、歌舞厅、棋牌馆、游戏厅等娱乐场所的整治力度。严厉查处擅自设立的黑网吧、游戏厅,严厉打击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和游戏厅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音像书刊专卖店的整治,坚决查处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音像书刊专卖店和流动摊点,取缔和收缴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各类非法出版物,严厉查处向未成年人出售或租借不健康书籍或音像制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 加强学校周边食品安全整治,确保师生饮食安全。彻底整治校园门口流动摊点、小餐饮、小商小贩,坚决撤除和彻底清除学校周边乱搭乱建的违章建筑和占道经营的摊点,确保学校门口50内无流动零食摊点。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排查阶段(20144月上旬至4月下旬)

1.各乡镇、各相关单位和学校按照本方案的要求,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出各乡镇、部门、学校具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人员分工和责任,召开专项整治行动部署会议,做好相关动员部署工作。

2.各乡镇、各相关单位和学校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开辟专栏专版,拉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学校及周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来电来信,征集学校周边安全存在的问题。

3. 各乡镇、各相关单位和学校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各学校填写好《苍南县学校三防建设情况登记表》、《苍南县学校及周边安全专隐患情况汇总表》(附件12)。各乡镇中小学、幼儿园于430前将《调查表》电子稿发到各学区,各学区和直属各类学校于54前将相关表格电子稿发到县教育局,联系人:陈叶舟,联系电话:68715769(教育网短号668765),电子邮箱:cnaqk66@163.com。市场监督管理、文化、卫生部门按照部门职责设计相关表格,自行部署基层站所进行排查上报。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45月上旬至12月下旬)

1. 各乡镇牵头,组建由公安、教育、市场监督管理(食品、工商)、城管、文化、卫生、交警、环境执法等部门参与的专项整治小组,于5月上旬开始,对照整治内容,针对存在的问题,以块为主,认真全面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原则上,各乡镇每月要开展不少于一次的集中整治活动,具体时间由各地自定,县教育局各学区联系领导负责组织、督促、参与所联系学区开展整治行动,每月整治结束后,学区要将整治情况按时统计表(附件3)上报(直属学校直接报送)。同时,各相关部门按照本部门职能,以条为主,定期不定期的开展整治行动,有效防止反弹现象,确保整治效果。各级各类学校对“三防”设施不符标准的进行整改,按照相关标准配置好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安全保卫器材配备情况,视频监控、报警按钮等物防、技防设备不足的学校,学区汇总填写(附件1)报县教育局(直属学校直接报送),公办学校由县教育局统一配置,经费由财政承担,民办学校由学校承担。

2.5月中下旬开始,县校园及周边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织综治、公安、文广新、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城管、环境、教育等部门,集中开展对重点学校及周边安全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

3.对学校及周边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点问题,各职能部门进行集中重点整治,严格落实部门防控各项措施,并落实专人监管,切实加以解决。对学校和师生反映的强烈问题,乡镇及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亲自到场进行整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确保全县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

(三)巩固成效阶段(20151月至201612)

1.各乡镇、有关部门及学校检查验收校园及周边安全整治情况,进一步查找薄弱环节和隐患,落实整改工作,巩固和扩大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果。同时,加强长效工作机制建设,建立校园及周边安全整治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集中整治制度,出台《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办法》、《学校保安配置及管理办法》等规范性制度,进一步完善“平安校园”创建机制。

2.各乡镇、有关部门建立校园及周边安全整治长效机制,全力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采取警校共建、校地联手等方式,落实综合治理、治安管理、矛盾纠纷调处等措施,巩固整治成果。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情况,发现典型,督促后进,形成长效机制。

四、职责分工

各乡镇、各综治委成员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通过县综治办的统一安排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信息互通、部门联动,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形成强大的整治合力,共同推进全县学校及周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县综治办:牵头做好全县校园及周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负责抓好组织协调,深入调研全县校园及周边环境存在的整治重点,制订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统筹建立专项整治联合执法临时机构,集中开展整治活动。牵头开展督查活动,及时跟踪掌握各乡镇、各综治委成员单位综合整治集中行动的进展情况,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各部门汇报,研究解决具体问题,督促指导各乡镇、各综治委成员单位履行职责,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序推进,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见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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