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局机关各科室、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托幼机构:
为了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根据《中共苍南县委办公室 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无偿献血预约工作的通知》(苍委办〔2014〕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县教育系统无偿献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献血对象及健康标准
年龄在18至55周岁的机关干部和教职员工,男性体重50公斤以上,女性体重45公斤以上,体温正常、血压正常、心肺正常,血比重达到规定标准,转氨酶(ALT)正常,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试验等均为阴性。
二、献血名额分配(见附件)
三、献血时间、地点
10月13日至10月20日在指定地点(具体安排见附件)开展献血活动,请各学区、中小学、托幼机构组织拟献血人员到指定地点参加献血(灵溪、龙港两地可在上午或下午就近自由选择献血地点)。若遇特殊情况,可在其他时间段到县血站(县机关幼儿园对面,玉苍路20号)参加献血。县献血办联系人:王平,联系电话:64718598,手机:13958771688,联系地址:县卫生局二楼。
请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于10月10日(周五)下午下班前,将拟献血人员名单(确定1名带队领导和联系方式)报到邮箱292870609@qq.com。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64759082,教育网短号:568568。
四、有关注意事项
1.无偿献血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请局机关及学区各干部、学校领导干部要带头义务献血,广大教师要积极主动报名献血奉献爱心。各学区、各级各类学校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献血法的规定,落实献血教师的待遇,确保本次无偿献血活动圆满成功。各学区要确定专人负责,分配乡镇中小学、托幼机构的献血建议人数。
2.献血者在献血前应保证充足睡眠,不要过累,不要做剧烈运动。为保证血液质量,在献血前一天和当天早晨不吃油腻食物,不饮酒,多吃些清淡食品,多喝水。献血前一周内如有感冒发烧、腹泻或妇女在月经期间可暂缓献血。
附件:2014年度教育系统无偿献血名额分配及采血时间、地点安排